遏制垃圾短信终于结束了诸侯割据的模式,消费者或可在不久的将来免除垃圾短信的骚扰。近日,按照工信部关于垃圾短信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工信部的指导下,共同签署了“关于网间垃圾短信联动处理框架协议”。
从制度上讲,该协议的签订可形成权责到人,各尽其职的监管模式,同时,消费者投诉也将有了更加清晰的指证对象,也为3G的正常发展赢得了民心。
垃圾短信之所以屡禁不止,关键在于电信市场失衡,某些运营商利用垄断地位滥用消费者信息。该协议的签订,表明了工信部遏制垃圾短信已经从单纯对违规增值运营商的处理升级到了对基础运营商的监管。业内人士表示,下一步如果能构建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和健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遏制垃圾短信将会触及到最根本的环节。
遏制垃圾短信行动升级,结束诸侯割据治理
协议的签署,说明了央视“3 15”晚会对山东移动通信公司下属地市分公司违规群发垃圾短信的曝光,将我国对垃圾短信的治理引向一个新的阶段,即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治理阶段。
2008年,工信部组织的垃圾短信整治专项行动主要集中在对违规增值电信企业的治理上,全年部共查处违规增值电信企业300多家。在2008年的专项行动中,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角色是“整治方”。但事实已经证明,规范增值电信企业的行为很难触及到问题的根本,有些基础运营商为了巨大的利益,铤而走险,致使垃圾短信依旧泛滥。
因此,4月7日,工信部督促三大运营商联手签订“关于网间垃圾短信联动处理框架协议”,意味着遏制垃圾短信行动再一次升级。该联动框架协议制定了各基础运营企业联手处理跨网垃圾短信的具体合作流程,明确了垃圾短信发端所属基础运营企业负责主要处置工作,收端所属基础运营企业负责信息收集和用户投诉的协同处理工作。协议约定了各基础运营企业协作处理网间垃圾短信用户投诉的时限、标准和责任划分。协议的实施,将加强基础运营企业的协同配合,切实解决网间垃圾短信息滥发问题,进一步巩固垃圾短信治理成果,净化短信息环境,有效保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工信部加强督促力度,3G时代亟需规范通信市场
在工信部挂牌成立之时,就有专家表示,信息产业部“转身”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仅是服务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需要,也意味着管理层对电信市场的管理可能会更多的向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规范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倾斜。
在2008年12月,三大运营商在工信部的督促下签署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框架协议”。实际上,对中国电信市场而言,三大运营商都已完全形成了市场竞争体系,有能力应对各种困难,但是,由于各自利益的关系,往往在一些全局性的事情上缺乏合作,工信部就承担了其中“沟通”的角色。
目前,中国电信市场正处于新一轮升级的过程中。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已开始部署和商用各自的3G网络,中国电信甚至已经实现了在全国120个城市的3G网络覆盖。3G时代,运营商提供了更多增值、数据等业务,用户也有更多时间利用手机实现高速上网、移动办公、视频通话等功能。业务越丰富,市场越发达,用户被骚扰机会更多,损失也更加严重。据估计,我国现在每年垃圾短信的发送量达千亿条,3G时代,如果没有很好解决问题,垃圾短信发送量可能更高。
因此,在感叹工信部对垃圾短信处理升级时,也不得不再次呼吁,需要出台根本措施,彻底消除垃圾短信的滋生环境。
构建有效竞争格局,彻底消除垃圾短信滋生环境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成为被重点规范的对像,这是否意味着已经抓住了垃圾短信治理的关键所在?是否意味着完成了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治理就“大功告成”了?
工信部电信规划研究院吕新杰指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增值电信企业的违规行为都只是问题的表像,治理垃圾短信还需要有更重要的治本之策,那就是构建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和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
电信重组至今,我国电信市场用户和收入结构失衡状况仍处于失衡的状态,甚至还有扩大的趋势。据工信部统计,2009年2月,固定电话用户净减209.3万人,而移动电话净增1006.5万人,其中中国移动单用净增797.1万户。另据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公布的2008年财报显示,三家运营商的净利润差距比2007年更大。
而且,我国的电信市场竞争还只是国有资本之间的博弈,依然缺乏民营资本和国际资本的充分参与。
从央视曝光的垃圾短信内幕来看,正是这种失衡的市场环境,使得处于垄断地位的运营商在肆无忌惮的从用户私人信息上获取更多利益,甚至“一些运营商的分公司将短信收入列入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同时由于法律不健全等原因,用户也很难依靠个人力量捍卫自己利益。一位业内人士形象的说,在这种环境中,运营商随意的拿用户当摇钱树使,如果不彻底根除垃圾短信生长的环境,竞争市场或将进入恶性循环。(文/席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