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市家庭装饰装修企业操作人员实行考核持证上岗的通知
时间:2005-2-22
关于对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企业操作人员
实行考核持证上岗的通知
沪建教(99)第0581号杂
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企业、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以下简称居室家装)企业操作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提高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将此列入施工企业资质的必备条件,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操作
居室装修企业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由市建委教育科研处负责管理;持证上岗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市建设工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
培训机构
培训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成人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并经我委或者建设部建设类培训机构资质审批。
考核和发证
凡居室装修企业的操作人员,包括外地在沪施工企业的操作人员,都应当参加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由市建设行业岗位考核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核,对合格者颁发《上海市建设工人资格证书》
时间要求
从现在起开始对居室装修企业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明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居室装修企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