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委组织部获悉,市委、市政府日前制定了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的实施办法,我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将以培养技师为重点,用6年时间完成“1904”工程。
具体来说,就是到2010年,全市高级工由目前 5200多人增加1.9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增加0.4万人(简称“1904”工程)。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术工人中的比重要有较大幅度提高。
据悉,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将分两个阶段进行:2005年-2007年,培养1200名新技师,其中,2005年培养新技师300名,2006年培养新技师400名,2007年培养新技师500名;2008年-2010年,继续培养2800名新技师,逐步形成“梯次培养、持续发展、逐年上升”的格局。
另外,实施办法在政策扶持上将有较大突破,如改革考核方式,以操作现场的实际工作能力为考核内容,其中规定,初级工低门槛准入,生产一线的操作工人和流水作业线上工序的岗位工人,以操作现场的实际工作能力为考核内容;中级工的考核以实际工作岗位的内容为主;对企业有贡献、有特招绝艺的,可由企业推荐直接申报高级工。
根据实施办法,今后,我市还将组成“厦门市高级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每年开展一次高技能人才评审,设立高级技能人才津贴,对有高超技艺和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由市政府授予“厦门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五年内每月享受政府高级技能人才津贴200元-500元;对在单位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并获得市级和市级以上职工技术竞赛的状元、能手称号的选手,由市政府授予“厦门市优秀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发给一次性奖金5000元-10000元。
将技能津贴也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是这项实施办法的一大突破点,高技能人才跨统筹地区流动,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可全部划转到流入地。另外,企业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如企业发展确有需要,并经本人同意,可最长延期5年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技校生也将享受到不同的待遇。根据实施办法,普高毕业生进入市高级技工学校培训学习,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毕业后,在我市可享受大专毕业生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