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7月15日报道 济南军区某海防团一连连长王勇没有想到,当军区首长即将来连里检查工作时,团领导会让他回家看望妻子。
4月底,王勇怀孕的妻子洗澡时不小心摔倒,送到医院后早产。王勇得知后非常着急,但又觉得作为连长若在军区首长来检查工作时离岗很不合适。最后他还是向团里提出了休假申请。团政委宋瑞伦给予了批准。
宋政委说,过去想回家的干部往往被看成是不安心工作。“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部队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这种观念已经铭刻在了那个时代的军人心中。
除非是结婚、妻子分娩或亲属病重,那个时候的干部经常几年也不休假,这不可避免地给军人和家庭的感情带来了创伤,甚至导致了一些家庭矛盾。
这种现象最近几年正在得到改变。中国军队越来越注重包括干部休假在内的各种权利的保障。
根据2004年1月开始执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各级首长应当把落实军官休假、探亲制度作为关心部属、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每年按照规定安排所属军官休假、探亲。
据王勇所在部队的干事焦黎明介绍,全团干部在年初都上报了休假计划,团里根据年度工作进行科学安排,确保每名干部都能有时间休假。今年以来,团里8个常委中已经有4人休了假。
对休假权利保障的重视,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和干部观念的转变。近年来,中国军队广泛开展了对胡锦涛主席倡导的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科学发展观要求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让我们认识到,只有让干部休息好了,他们才能工作好,只有让他们照顾好了家庭,才能集中精力忙事业。”宋瑞伦说,如今各级领导不再带头放弃休假权利,那些积极要求休假的人也不再被另眼相看。
为了确保干部休假制度的落实,一些单位还实行了领导责任制。焦黎明说:“我们的上级机关规定,若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和装备处的干部休假比例达不到一定标准,就要扣部门领导的年终奖励工资,若各部门领导休不了假,扣团长和政委的奖励工资。”
对于确实因为工作关系不能休假或者每年休假未超过7天的干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经济补偿。“一个两地分居的正连职干部每年有40天假期,若他未休,则可以拿到1500元左右的补助。”焦黎明说。
王勇对这些变化的感受颇深。他在安顿好妻儿后,提前2天赶回连队,迅速投入工作。“将心比心,领导这么关心我们,我们更得把连队带好。”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