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出台的新医改方案最终稿取消了“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的表述,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即“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
现状透视——
“回扣游戏”致药价虚高
新医改探索将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逐步实现医院“医药分家”的改革思路,其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这种做法,彻底破解医院药价虚高引发的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难题。
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医院的总收入大致包括三部分:药品收入、门诊收入、住院收入。其中药品收入分为门诊药品收入和住院药品收入。目前,我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门诊药品和住院药品全部为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医院在售药时可以有15%的加成,正常情况下,公立医院的药品收入利润基本都来自这15%的加成。但是,陕西省20余家三级甲等医院采购招标时,面对省内24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的激烈竞争,利益冲突下的“回扣游戏”在所难免,错位的“以药养医”现象成为各大医院公开的秘密。
西安一位从事医药物流20多年的行内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其实,每一种药品的出厂价都不是很高,可是经过药品批发商(中间商)之手走进医院,再卖到患者手里,其价格就会翻高好几倍。这位行内人士说,目前,药品批发商在厂家基础上平均加价3%左右销售,正常情况下,医院则在批发价基础上加价15%。依据此,有人算了一笔账:一支出厂价不足10元的“头孢脒诺”和“头孢吡肟”,药品批发商在药品厂价基础上一般平均加成3%左右,该药每支批发到医院的价格应该是10.3元左右,医院加成15%后,该药卖到患者手里的价格应是11.845元左右,可实际上此药在医院的最终定价却是每支35元左右,依次推断,该药的价格加成之高令人咋舌。
知情人士同时透露:由于药品从医药中间商到医院的流通过程中,必然要经手医院采购、药剂主任、库管等多个环节,必然的“回扣游戏”往往使进医院的药品价格节节走高。大凡“羊毛出在羊身上”,额外付出大笔“公关费”的批发商,自然会因此抬高批发价,再加上一些医院随意抬高加成的做法,致使医院的药品零售价因此水涨船高。而最终为此埋单的不是中间商也不是医院,而是所有被动消费药品的消费者。当然,医院在其中也获利不少,否则,陕西许多医院30%的年增长率从何而来!
据了解,目前,除去一些性质特别的专科医院,我省多数公立医院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40-6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