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思路——
门诊病人拿处方到零售药店买药
从各家媒体日前透露出来的信息看,新医改方案是希望通过药品经营、定价模式的改革,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其基本的出发点还是从“以药养医”开刀,实施医药分开。
其实,这种“门诊病人按处方去零售药店购药”是国际普遍做法。
陕西省中医药学会的医药专家指出,作为医改的核心环节,公立医院改革举措在修改稿中作了部分调整。其中,“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有了更新表述。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公立医院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这一思路被解读为切断医院运行与药品销售的利益链条、降低药品价格的有效措施。在“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上,修改稿中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即“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
另外,卫生部近日表示,在公立医院的改革中将推进医药收入分开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形成的收入减少或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适当提高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来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降低药品、医用耗材、部分大型诊疗设备偏高的收费。
针对此,西安西郊汉城路一位从事医药经销多年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医院门诊药房改为“零售药店”后,药品价格必然有非常大的下降空间。尤其是一些新临床药品的价格,不再出现令人意外的虚高。现阶段,由于“医药居间人”用20%左右的高额“处方”提成,控制了医院60%以上的新临床药品,致使该类药品的价格虚高严重。另外,其他类药品的价格也因为花样众多的“回扣游戏”,远远高于市场零售价。医药分家后,强加在患者头上的相当一部分费用便因此消失,今后,医药消费者有望得到更多降价实惠。
医改建言——
“药房托管”易于打破“以药养医”
陕西通瑞医药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在“医药分家”推行初期阶段,可以尝试实行“药房托管”来打破医院“以药养医”的格局。尽快促使医院把更多功夫用在为患者治病上,而不是用在开大处方和“卖药”上,有效缓解患者“看病贵”之苦。同时促进药品价格的市场化,使患者能够真正买到低价的药品,逐渐打破医院对药品的垄断权。
“药房托管”,实质上是药房产权和采购权的分家,是采购权、使用权、审批权的分离,虽然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家,但在目前环境下,“医药分家”医院过不了,不分家又管不好,药房托管是在“医药分家”的道路上进行的探索性的尝试。另外,药房托管实际上是将医院的药房经营权、管理权交给医药公司,从根本上斩断医院和药品商的利益链。从源头上杜绝了药品营销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在托管这一环境下,由于公司通过竞标挤压了利润空间,同时合同中明确提出公司一经出现促销行为即取消托管资格。所有的药品都由一家公司采购供应,没有厂商、品种、价格之争,托管公司不愿、不敢、不需促销,药品回扣和临床促销费等也就自然消失了。同时也保护了医务人员,有利于医疗单位摆脱医药购销不正之风的困扰。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医院药房被医药企业托管是国内许多地区进行“医药分家”改革的一种过渡模式,有利于实现托管双方的“双赢”。托管可以认为是医药分家的过渡模式,医院会在这一过程中摸索、寻找新的盈利点,一旦医院不再对药房存在依赖,“医药分家”的时机就真正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