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婚,一男人以应征名义和我交往数月,每天都是他主动电话数个短信数条,但数月后突然没有任何解释就消失,正好他消失后的那个月我怀孕了,通知他他也不闻不问,之后我由于悲痛过度自然流产了。我不下20次电话要求其解释为何突然消失,但他电话不听短信不回,他很明显是蓄意骗色之后消失,如果是正常恋爱的心态,没理由我怀孕了也当没一回事,直至流产后也没来看一眼,此人没有正常恋爱的感情迹象,我们都是离异人士,我怀疑他借征婚应征的名义去骗色之后消失,我在被骗和怀孕直至流产,心理极度崩溃,整天随时都会流泪,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心理出现问题,经常想死去,本已是离异现在又遭遇此致命打击,严重影响我生活和以后找伴侣的信心,请问我可以告他要求他付精神损失费吗?如果他是蓄意骗色,可以认定为不同一般的男女恋爱分手吗?因为他的突然消失不合情理,我们没有吵过架。是到公安报案还是到法院起诉比较合适呢?如果到公安报案,公安还是会转交给法院的吗?就算告不了他,我也要他出来面对我,给我一个解释,因为现在他死活不接电话不回短信。
1、如果只是骗色,属于道德范畴,法律对其没有约束力,因为婚姻法本身保护的是合法婚姻关系,你们目前最多只能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2、虽然你由于他的离去而自然流产,并给你身心造成了伤害,但同样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也无法追究对方要求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3、如果对方有骗财且数额较大(2000元以上)或者你们长期同居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而对方又是已婚,那么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很能明白你此刻的愤怒和悲伤,可是这样应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以后要带眼识人,不要轻易把身体和感情交付出去,对女人来说很吃亏的。
很同情你,以后交朋友要擦亮眼睛,不要再上当。如果你没流产还好,有证据。现在有点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