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包括的内容不同等等?请详细的说一下,谢谢!
诉状正本与副本有哪些不同?
宋小弟你好,接你小邮箱的来信,回复如下:
所谓正副本,在你提交的数份诉状中,法院留存并用作庭审使用的是正本,送达给当事人手中的包括你自己手中的诉状皆为副本。
诉状的正本与副本内容是完全一样的。
按诉状的书写要求,有一个提供附件的要求,你可以在此写明相关的证据名称目录,你可以同时向法院提供这些附件。
但这些附件,法院不一定向对方当事人提供。
另:你原来寄给我的申诉书,我曾经看过,内容非常长的那份,一直感觉难以插手修改。今天想找出修改给你,竟然一时找不到了,非常非常抱歉。我再找找看,不行你再寄来一份?
诉状正本与副本内容相同,按被告多少向法院提交,只要都是原告的亲笔签名,哪一份都是正本。
相同。请关注上海律师网5xbj。com
是相同的内容,法院保存的是正本,发给当事人就是副本。证据,与诉状是两回事,按规定,立案时可不提交全部证据,开庭或举证期限内才会提交全部证据。
1、诉状的正本与副本内容上都是相同的。
2、正本留存于法院,副本寄送给对方当事人。
3、两者在法律效力上均属于,起诉方提供的诉讼文书,并没有效力高低之分。
4、正本一般没有附件,只有附证据目录,但不属于诉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