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烈士善后处理中,军、师、团专门成立了烈士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各级由一位副政委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协调处理烈士的善后事宜和疑难问题,我团成立了八个烈士善后处理工作小组,每个小组按地域划分,实行分片包干处理,其处原则是必须同烈士家乡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并一同要见到烈士本人的家属及近亲属,告诉其亲属烈士战斗和牺牲的过程,将立功证书交到烈士亲人手中,把烈士遗物送交家属并逐一清点后留下收条,交付烈士生前部队发给的补助金并留下收条。听取烈属们的意见,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善后的其他事宜由烈士的家乡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完成。
5月下旬我团战后烈士善后处理工作启动,在自卫还击,保卫边疆作战中,我团共牺牲89人,烈士们分属不同的19个省,市自治区。
令人感动的是1979年5月至8月间,在我团对89位烈士善后处理中,除各位烈士家乡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通力协助,大力帮忙外,特别是各位烈士的亲人及近亲属那种顾全大局,深明大义的精神,着实让人感动,可怜的烈士母亲们,当看到儿子部队来人得知孩子牺牲,在撕心裂肺的恸哭后,表现是那样的坚强和大气凌然,既理解国家,又理解部队,在我团89位烈士的善后处理中,很多烈士家乡是在农村里,家庭非常贫困,但没有一位烈士母亲及近亲属提出过政策以外的任何要求,实际上他们的困难可想而知,这就是我们伟大的人民,伟大的母亲,天下最善良的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