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军区坦克独立团老兵的回忆
他们3营(欠7连)当时配属149师打沙巴(坦克3营原配属37师,2月25日转隶属149师),因这块骨头实在难啃,部队伤亡太大,一度进攻受阻,坦克也弹药耗尽,13军前指曾决定将他们撤下来。但50军某副军长不服这口气,从成都乘飞机到蒙自,再连夜赶到前线,第二天乘第一辆坦克,带领部队冲进沙巴县城。(这次战斗最幸运要算坦克部队,据说未被击毁一辆坦克)
【这是一场违反炮兵常规,超“安全界”使用炮火抵近射击,实行大炮拼刺刀的激战】
149师炮兵团在支持步兵作战中一向抵近射击,给友军留下深刻映像
a:据当时39师作战参谋的战场回忆道
149师的作战风格还真和13军的不一样,只见他们的火箭炮呼鲁呼鲁地直接开到了步兵前沿阵地抵近射击,直看的在傍边山头观战的117团官兵目瞪口呆,可打完后一拍屁股就走人,丢下好多东西也不要了。
b:据当时149师炮团参谋刘中林的战场回忆道
我们前出到距四号桥不到200米的一个岔路口,一条山路从吉光胡那边翻山通到这里。路口有道近两米高的石坎,正好遮挡住前方射来的子弹。曹一号召集人员部署进攻事宜,最后提出请求炮兵群火力支援。这时,尖刀连已有几个人冲过桥去,被越军压在桥对面的土坎下,动都不能动;而在桥北侧的山坡上,到处是我军战斗人员。按照炮兵射击安全界(指我军人员距射击目标之间的最小距离)的规定,我们团三种火炮数122榴弹炮最小,也不得小于200米(76.2加农炮为400米,107火箭炮为600米),就是说要实施火力压制就有可能误伤我军,这是非常忌讳的,严重违反了“安全界”的规定。
对于这个问题,在当时,我不是没考虑后果。但是,眼望着我步兵战友被压在支撑点的坎下,遭敌手榴弹的轰击,而且想起刘副军长捣着拐杖,命令曹团长“立刻拿下四号桥”的急迫情景,心中又心疼又着急。
作为炮兵计算兵出身的侦察参谋,对于“安全界”的规定是再了解不过的了。然而,“安全界”是死的,人却是活的,完全可以灵活运用;再就是自信自己的“视图用图”技能完全胜任;另外,炮兵群的“炮火准备”刚结束不久,各连整理的射击成果还没有到需要更新的时候。要考虑的关键,是如何运用“安全界”的原理来使用炮火,迅速摧毁当面之敌支撑点,扫清步兵前进的最大障碍。
经过短暂但认真的考虑后,我决心指挥122榴弹炮来完成这项任务,因为当时我团只有它的“安全界”最小--200米。我把想法报告了刘副团长,得到了他的同意。然后,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虚设试射点”,尔后采用“目测偏差法”进行射击修正和转移射,效力射采用连集火射击。最后的结果,正如我的预先判断:既摧毁了越军支撑点,又没伤着我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