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边修车,被人怀疑偷窃自行车,我已经反复申明车是自己的,但对方还是强行把我拉到派出所。派出所叫我出示购车发票。我只好步行来回共40里山路,回家取来发票。结果派出所立即放我了。
问:强行把我拉到派出所的人,该负怎么样的责任?我如何讨回公道?
诽谤罪,不过造成的后果较小,不会有什么制裁的。过去就过去吧,毕竟对方是个热心人。
你要记住一点,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他说你是偷自行车的就必须拿出证据来,当时拿不出证据就不用理他,你也可以让他报警让警察来。如果警察要问你要发票,你就先问警察要你偷车的证据,不能说任何一个人说你偷车就一定是你偷车了。得搞清楚这个顺序。
问题是你有身份证没有,如果你有身份证,你完全可 以出示身份证的形式解脱这个危机。当然,警察如果没管你要身份证,显然,中国警察的办事方式,需要国际化学习。说的再白点,一辆自行车多少钱啊?你把人家硬像拉死狗一样拉到警察局去,人家的面子和尊严放哪?所以,警察的办事方式,从这看,是有问题的。对方只要出示身份证,这人就跑不掉了。这个人可以保全面子的回去取车证,多有面子?警察是人,老百姓也是人。不挺好吗?你不拿老百姓当人,老百姓还要交税养着这些警察,老百姓怎么想?说句实话呗,不如养条狗呗。这话我很熟。这话是这个社会里,说这类的事情说的最多的一个词。不是我一定要说的,而是事实上,老百姓说这样的话,这种事,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老百姓说,没有利用价值的,没有用的,都用这句话。
爱走极端,逼人走极端。
执法问题。
中国有很多的好法,可的执行起来就出问题,为什么?
执行的人有问题。
解决方法:
1、申请行政复议,无非是执行程序不合法。不过也没法撤销,或者撤销也没有实际意义。毕竟没有给你造成什么大的损失。
2、找领导,反映一下问题。不过领导不一定管,即使管了,也就道歉,也没啥其它的实质性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