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随其后。跬步暂蹈,荆棘便生。一刻之欢,不敌千言之詈。寸天尺地,俱有拘掣,此真尘海中苦恼群生也!”哈哈哈。
当年流连勾栏者,不仅仅是遗老遗少们的爱好,很多新派人物也趋之若鹜。蒋介石一生服膺宋明理学,又曾在上海洋场的花街柳巷长久浸淫,内心挣扎可想而知。某次途经香港,蒋日记上写道:“香港乃花花世界,余能否经受考验,就看今天!”结果当天晚上他还是去了妓院,并在日记上写下:“我的毛病就是好色也!”并自励曰:“见艳心动,记大过一次。”被蒋介石称为“新文化中旧道德之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之师表”的胡适先生,青年时期也曾多次逛过窖子,并在自己的日记中多有记载。1910年3月某夜,大雨滂沱。胡适和一帮朋友在妓院喝酒,大醉后雇一辆人力车回家。遇巡捕盘问,胡博士乘着酒劲,光着脚板,用皮鞋醉打巡捕,此后被罚款五元。车夫乘他酒醉,顺手牵羊,剥了他的衣裳,偷了他的钱包,把他扔在雨里了事。
胡适后来对此类“风流雅事”多有反省,1914年6月30日,他始提倡禁嫖。“今日急务,在于一种新道德,须先造成一种舆论,令人人皆知女子堕落为天下最可怜之事,令人人皆知卖良为娼为人道大罪,令人人皆知狎妓为人道大恶,为社会大罪,则吾数千年文教之国,犹有自赎之一日也。”胡适对妓女也颇为同情和尊重。某年,高一涵把一名妓女接回家中同居,正在南方养病的胡适得知消息后,写信给妻子江冬秀,劝其不要歧视相邻而居的高一涵和那名妓女,另外还致书高一涵,劝其新娶之后,要专心学问。高一涵甚感宽慰,回信说:“谁知你竟能超脱一切俗见,竟于宽恕之外,来勉励我前进,真使我感愧无地!”
当时妓事虽盛,但民风未开,卫道甚严。“性学博士”张竞生的《性史》,与主张在教室公开做人体写生的刘海粟、唱《毛毛雨》的黎锦晖,就曾被传统势力视作“三大文妖”。张竞生在报纸上撰写提倡避孕节育的文章,被诬蔑为“卖春博士”。《性史》出版后仅四个月,便先在天津遭禁。起因是南开学校校长张伯苓致函警察厅,称南开附近的书店出售《性史》、《情书一束》、《女性美》、《夫妇之性的生活》、《浑如篇》等书,“诲淫之书,以此为最,青年阅之,为害之烈,不啻洪水猛兽。”鲁迅先生曾不无揶揄地说:“张竞生的主张要实现,大约当在25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