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我姥姥的一室一厨,后老爷的一室,婚前财产)换来的,产权证的名字是我后老爷的,姥姥生前做了一份遗嘱公证,去世之后属于我姥姥的那一半房产由我妈妈来继承,现在我妈妈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做,来维护我自己的权益,请高人指教,我的想法是把房证分开,我妈妈一半我后老爷一半,这种情况能否成立?后老爷也有一个儿子,他们也做公证了后老爷去世后他的一半房子归他儿子所有,所以怕以后留下罗乱想尽快解决。这个房子也涉及到一两年要动迁,我们也不想把房子买下来,也不想把房子卖掉,就想知道能不能分两个房证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他们家坚决不同意办理产权共有。姥姥生前把存折交给我,有三个存折,其中两个是姥姥的名字,说是留给我以后用的,但是我一直都没有更名,等姥姥去世之后我才把钱取出来,还有一个存折是以后老爷名字存的存折交给了我也告诉我密码了,姥姥交代住院期间护理她的所有费用都从他们两个人工资支付,如果工资不够就用存折里面的钱,姥姥住院期间没人出力也没人出钱,整整29天我妈妈24小时护理,姥姥老爷的工资已花完,我们垫付了八千元,(大多数是我们一家三口人在医院伙食费给姥姥买一些日用品以及一些进口药)没发票,后来把垫付的钱取出来,存折有剩余,下午姥姥就去世了,第二天后老爷儿子就要工资卡,我们的确没有给他们(我也理解人家要工资卡是合理的,但是很生气,姥姥住院他们不管不问,去世没到24小时就要工资卡)我们没给他们的主要原因是还有几天就开支了,等开完把后老爷名字的存折填上(八千元),然后拿出来商量如何处理,但是当天下午他们就把工资卡给挂失了,把我姥姥的遗物翻个低潮天,我姥姥的个人箱子柜子全撬开了,我也生气把剩下的钱也全取出来了,也没跟他们交代。矛盾就激化了
所以导致人家不同意办理产权共有证,还要追究老人钱的去向,姥姥留给我的存折他们可能不清楚,但是以后老爷名字开的存折他们可能已经查到,不知道该怎么办?
现在人家就等我们去告他们,我们起诉他们也会起诉。我不知道事情叙述清楚没,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请您费心帮着解答一下好吗?我们很困惑
房产,有遗嘱,按遗嘱规定执行,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此事。其他问题答案相对复杂,需要详细后确定明确结果,建议找当地律师解决或是与我们电话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