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歼轰-7“飞豹”歼击轰炸机
美国F-111“土豚”歼击轰炸机
歼击轰炸机又称战斗轰炸机,它是介于歼击机和轰炸机之间的一种特殊机种,是集高空歼击、地面攻击支援为一体,以攻击战役战术纵深内的地面、水面目标为主、投掷外挂载荷后也具备空战能力的军用飞机,其具有高空高速及低空稳定性好、较好的突防能力(在接近目标前的100~200千米,能低空超音速冲刺突防,不开加力的突防速度可达950~1050千米/小时)和转弯半径小等特点。战斗轰炸机可以在对方防空武器射程外进行精确打击,即使不装较厚的装甲也可保证安全。另外机翼及机腹有多种武器外挂点,适合挂载空战格斗导弹、对舰攻击导弹及普通对地航弹。
现代的战斗轰炸机利用先进的机载探测设备和机载武器能在防空武器射程外对目标实施精确打击。但是它采用这种远距攻击方式进行攻击的目标往往都是一些相对固定的面状目标,这是由战斗轰炸机的设计特点决定的。由于要兼顾空战和对地攻击,就势必要牺牲部分低空、低速性能;而且在机载设备、武器系统的配置上也不像其他战机那么专业化。
对战斗轰炸机来说,既要执行对地(海)突击,又要具备一定空战能力,所以其设计难度较大;由于其执行的精确打击任务多一些,所以其机载设备及飞机各系统的精密度相对较高,对使用和维护条件的要求也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