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我和爷爷的名字,爷爷几年前就过过世了。奶奶还在,包括我父亲一共有5个子女。现在我准备把这套房子卖掉,讲要先需要做奶奶和5个子女做放弃继承权,由我一个人继承的公证,然后再重新做产证。请问是这样吗?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办法?另外,想问一下,爷爷50%的所有权应该怎么继承?是奶奶先按夫妻公共财产分得一半,剩下的一半奶奶再和5个子女平分?谢谢!
房子应该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你爷爷去世了,那么属于他的那一般房产是遗产。而你奶奶拥有另一半所有权。
现在按照你的说法,你爷爷的遗产还没有进行分配,也就是说你奶奶,你父亲和你的几个叔叔、伯伯他们都还没有放弃继承权,所以首先,你父亲和其他几个子女必须先放弃对房子的继承权,这样房子的继承人就是你奶奶,也就是说她拥有了房子的所有权,然后再让你奶奶把房子赠与给你,这样才行。因为你根本没有继承权!
其实还有其它方法,但是个人认为这是最简单的,也是最省钱的。
当然,还可以把房子直接给你奶奶,其他5个继承人不放弃继承,得到房子价款的补偿,然后你奶奶再把房子赠与给你。
至于你后面问的那个问题,你说的没错,一共就他们6个继承人,法律上规定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房子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其中一个人得到房子,其他5个人得到房子一般价值的1/6的补偿。
我认为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屋就为你和爷爷共有。可以主张50%的权利。另一半可以按正常程序分割。
房产证上是我和爷爷的名字,
··你们是共同所有,一人一半,但,你爷爷的那一半可能与你奶奶共同所有。
爷爷几年前就过过世了。奶奶还在,包括我父亲一共有5个子女。现在我准备把这套房子卖掉,讲要先需要做奶奶和5个子女做放弃继承权,由我一个人继承的公证,然后再重新做产证。请问是这样吗?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办法?
··是的。 你爷爷的那部分,成为他的遗产,所有权由他的继承人行使。
另外,想问一下,爷爷50%的所有权应该怎么继承?是奶奶先按夫妻公共财产分得一半,剩下的一半奶奶再和5个子女平分?
··如果房产是你爷爷、奶奶婚姻关系期间所得,你爷爷、奶奶共同所有,一人一半,属于你爷爷的那部分(50%的一半、总房产的1/4)才是你爷爷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你奶奶、5个子女)共同继承,每人占1/6(总房产的1/24)。
以上计算是在没有特别约定、协商的情况下,依照一般的规定法定继承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