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8月27日上晚班不小心把右手中指压段今天2010年9月5日出院大概也就十级厂里应该做怎样的赔偿
走工伤认定程序来计算数额
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药费,后期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上晚班时把右手中指压断,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十级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可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的如下规定: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但需要提醒的是,应尽快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即伤残)认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先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再要求厂里按照法律规定的数额赔付,包括治疗期间的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