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内衣代理商签了合同,现在对方不和内衣公司合作了,我也不想做这个牌子了,刚开始他们都答应把我的保证金和余款都退我,让我把合同寄过去就把钱还我,我把合同复印了一份就寄过去了,现在他们又反悔了,说要扣我柜子的钱,请问合同复印件有用吗?我该怎么办?
对方收取你的费用应该另有收据,因此你手中的收据可以说明问题。如果诉讼则应该出示合同原件,如对方认可原件也可以有证据效力。
代理合同应该双方各执一份的,并且内容是相同的,对方没有必要要你的这一份合同啊。如果是要你的合同,说明对方可能有诈,当心了。
到法庭上质证时,你应该是出示合同正本,如果你出示的是复印件,对方有权利要求你出示正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拿不出正本,又不能证明正本是被对方骗走了,法院是不能采信你这复印件为证据的。
所以,你在起诉前最好是设法搞到对方拿走了你的正本的证据。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是把复印件寄给他了,这就不存在以上问题了。你可以凭合同起诉他。但你起诉时最好也用复合件,到法庭质证时再出示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