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很喜欢我公司里刚来的一个女同事,我追求她,但她不接受,后来我说:我给你买你最喜欢手机和电脑,总计一万以上,你陪我一个月做为交换或者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后来她同意了。说让我先买一样给她,要么她不信我,后来我就买了她最喜欢的一个手机给她共3500元。后来感觉她很不情愿的和去了宾馆和她发生了一次关系,过后她说要出去玩,在玩的过程中她说要上厕所为由,把手机拿走了,后来电话关机,再也找不到人。
后来我报了警,警察让我做了个笔录,我说了慌,我说我没有和她发生过关系,她以借我手机上厕所打电话为由,拿了就跑了。
以后警察找到那个女的了,发现事实有出入,请问我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后来我报了警,警察让我做了个笔录,我说了慌,我说我没有和她发生过关系,她以借我手机上厕所打电话为由,拿了就跑了。
以后警察找到那个女的了,发现事实有出入,请问我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说谎,承认错误,改正就好,批评教育就行。双方自愿,道德问题,不到法律的高度,愿打愿挨哦!
不用负法律责任。
打一炮3500?另外,你同事为了一个手机班都不上了?
不用担法律责任的 放心 只是小的民事纠纷,,,
过着卖白粉的日子,只有卖白菜的智商。
不用担心,你这事就像是一男一女分手了,女的把你送的东西拿走了,然后男的不甘心,去报警说女的是骗子。
警察知道了事实后:你们这是愿打愿挨,该哪去就就哪去,还有以后不要这样谎报警情了啊,不然女的告你诬陷,说不定你还要给她点钱弥补她的精神损失。最后问一句3500一晚爽不?
你主观故意报假案 严格意义上说 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警察可根据你的情节的轻重给予警告 罚款 拘留 等不同层级的处罚
当然了 你若取得警察的谅解 也可以是口头上的批评教育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