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集村支书涂金松听说此事后说:“村里绝不可能开出这样的证明!”涂支书称,腊月二十九,胡春华拿着离婚判决书找到他,他才知道两人离婚,十分意外。“每年过年春华都会回家看望妻儿,还给妻儿生活费,根本不是离家出走,村里也没有一个人收到过法院下达的传票。”
涂支书找来村里分管公章的会计潘寿清。看到法院的村委会证明,潘寿清大呼“气愤”。
原来,2008年9月22日,甘金萍找到潘寿清,称家里欠了很多债,债主纷纷上门要债,她希望潘寿清能帮她出示一纸证明,证明胡春华在外打工,让债主不要找她。考虑到甘金萍带着小孩确实不容易,潘寿清便开出了这份“避债”的证明,但没想到对方会将此拿到法院作为离婚的判决依据。
真的没有债权债务吗
涂支书说,判决书上称,原、被告关系存续期间,未添置共同财产,亦无债权债务,这点也是毫无依据的。他们夫妻对外欠有巨债,全村人都知道,而且一些债主就是本村人,法院只听信单方说法便做出判决,实在欠妥。
记者走访了10多户村民,大家都称,胡春华本分老实,和妻子甘金萍的关系一直还可以,只是欠债之后关系变差,且胡春华一直对小孩尽有抚养义务,每年都给钱,去年还将孩子带到海南抚养一年,甘金萍所出示的材料是伪证。
新洲区法院——
正在调查,尽快答复
昨日下午,记者在汪集街吴河村见到甘金萍。她说,胡春华确实很老实,但人没什么主见,刚结婚时两人感情还好,自从货车撞人后,家里欠了很多债,胡春华便经常在外打工,从不回家,因此她要求离婚。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认为:在此案中,被告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昨日,新洲区法院办公室卢主任对记者表示:他们正在认真调查案卷,将很快给个答复。许洋 刘珂 徐小龙
(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