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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2月31日对外发布,2011年1月1日,该部门将恢复红河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工作。
边境旅游是指经批准的旅行社组织和接待中国及毗邻国家公民,集体从指定的边境口岸出入境,在双方政府商定的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的旅游活动。符合条件的云南省和外省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并提交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边境旅游团社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参加经国务院或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证明。
边境旅游于2005年中断后,云南省不断加强边境地区治安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旅游行业管理、加强公安出入境基础业务建设等。特别是与邻国政府建立健全了有关合作机制。同时,云南省边境地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按照部颁标准完成了机构、窗口、场所、系统、警力等七个方面达标建设,为恢复边境旅游办证工作提供了完备的基础条件。
本次恢复的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工作涉及红河州,具体线路为:红河州河口县至越南老街省沙巴县2日游;红河州河口县至越南广宁省8日游。
云南地处西南边疆,是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重要门户,是中国陆路沟通东南亚、南亚,直达印度洋的最便捷的国际大通道。几年来,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一直把恢复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工作纳入全省发展跨境旅游、建设滇西南大湄公河跨境旅游区的重要内容来大力推进。(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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