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省运管局获悉,2007年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复核工作已完成并公布结果,其中,全省共有333台客车不予复核,620台车暂缓复核。
此次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复核,全省共复核市际客运班线2734条、核发许可证明4767张;省际客运班线2382条、核发许可证明4682张。通过复核,省运管局对不规范经营的班线或长期停班的线路作出了暂缓或不予复核的决定。本次复核中省际线路不予复核的车辆235台,被暂缓的客运车辆有220台;市际线路不予复核的车辆98台,被暂缓的客运车辆有400台。
凡被列为暂缓复核的客运班线,业户如继续经营的,应向起、讫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整改方案,规范经营行为,并补办相关手续。然后由起、讫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该班线重新进行复核,并于今年12月30日前报省运管局,由省运管局核发附卡。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线路经营权。此次复核中不予复核的客运班线,以及报停或未正常营运时间超过180天的班线,一律予以取消线路经营权。
此外,根据要求,在此次复核中,因经营高速公路客运和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车辆类型等级达不到中级以上被暂缓的车辆,如需继续经营,应调整或更新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对于客运经营者拥有的客车数量达不到经营的班线类别要求而被暂缓的,应及时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客运企业,或通过改造,达到相应条件方可继续经营,具体由各市运管部门书面报省运管局,限期调整。
此次班线复核中凡被暂缓的车辆如再发生不规范经营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线路经营权。凡取消线路经营权的,其线路牌由各市统一收缴到省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