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与适用(附案例评析和相关法律)
分類: 图书,法律,司法案例,
作者: 李援主编
出 版 社: 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1字数:版次: 1页数: 235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010067698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是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之后又一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针对劳动争议处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了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确立了着重调解的原则,强化了各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有利于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制定和实施,为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制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配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学习、宣传,帮助企业、事业单位、劳动调解组织、劳动仲裁机构和广大劳动者准确理解立法的原意和各项规定,保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参与本法立法工作的同志编写了这本书。本书资料丰富、阐释全面、通俗易懂,是学习、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深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权威读本。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
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第六条【举证责任】
第七条【劳动争议处理的代表人制度】
第八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第九条【劳动监察】
第二章调解
第十条【调解组织】
第十一条【担任调解员的条件】
第十二条【调解申请】
第十三条【调解方式】
第十四条【调解协议】
第十五条【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支付令】
第三章仲裁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
第十八条【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第二十条【仲裁员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仲裁管辖】
第二十二条【仲裁案件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仲裁案件第三人】
第二十四条【委托代理】
第二十五条【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第二十六条【仲裁公开】
第二节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
第二十八条【仲裁申请】
第二十九条【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
第三节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一条【仲裁庭组成】
第三十二条【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
第三十三条【仲裁员回避】
第三十四条【仲裁员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开庭通知与延期开庭】
第三十六条【视为撤回仲裁裁决和缺席裁决】
第四章附则
附录一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评析
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附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