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对策
分類: 图书,法律,国际法,国际私法,
作者: 刘益灯 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3-1字数:版次: 1页数: 487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81721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共三编七章:
第一编分两章,主要从考察世界各国消费都保护立法的演变历程入手,透视了涉外消费者保护法的发生机制,涉外消费者保护的直接动因和方式,探讨了涉外消费者保护法的概念、性质、渊源、原则、特点、基本内容、调整对象和价值取各等,并分析了涉外消费者的法律界定、权利及其争端决机制。
第二编分三章,该编主要通过对世界各国国内立法关于消费者保护的不同具体规定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分析了各国在消费者保护政策、消费合同、产品责任‘教育消费’旅游消费、网络消费、消费诉讼以及广告、服务、价格、商标等领域的不同规定,并指出其差异中也存在着强劲的统一化走势。
第三编分两章,主要在阐述我国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历史渊源、法律现状、立法缺陷和欧美影响等的基础上,指出我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正处于内忧外患的紧急关头、创建和完善我国涉外消费保护立法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目录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跨国消费者保护的发生机制
第一节 跨国消费者保护概述
一、涉外消费者的法律界定
二、跨国消费者保护的直接动因
三、跨国消费者保护的方式
第二节 涉外消费者保护法的理念
一、涉外消费者保护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涉外消费者保护法的渊源
三、涉外消费者保护法的性质和价值取向
四、涉外消费者保护法的原则、内容和特征
第二章 跨国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跨国消费者保护的产生和发展
一、跨国消费者保护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
二、跨国消费者保护产生和发展的国际社会基础
第二节 世界各国消费者保护立法制度的演变
一、各国消费者保护立法制度的起源
二、各国消费者保护立法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节 跨国消费者保护的统一化进程
一、跨国消费者保护统一化运动的阶段性成果
二、全球性跨国消费者保护的统一化运动
三、国际组织在跨国消费者保护统一化运动中的贡献
第二编 跨国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第三章 各国关于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差异
第一节 消费者保护政策
一、欧盟消费者保护政策
二、美国消费者保护政策
三、德国消费者保护政策
四、瑞典消费者保护政策
第二节 产品责任法
一、产品及其缺陷的定义与范围
二、产品责任的归责基础
三、产品责任的主体
四、损害赔偿及其限制
第三节 消费信用法
一、信用卡消费
二、分期付款销售
三、消费信贷
第四节消费合同法
一、对消费合同缔结过程的法律规制
二、消费合同效力的限制
三、标准合同的法律规制
第五节 其他相关法律制度
一、价格、服务、商标与广告
二、旅游消费
三、消费者教育
四、网络消费
第四章 跨国消费案件的管辖权
第一节 跨国消费案件管辖权的理论分歧
一、跨国消费案件管辖权的概念
二、跨国消费者保护管辖权的不同依据
三、跨国消费者保护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
第二节 跨国消费合同案件的管辖权
一、民法法系国家
二、英美法系国家
三、国际条约
第三节 跨国消费侵权案件的管辖权
一、民法法系国家
二、英美法系国家
三、国际条约
第四节 网络消费案件的管辖权
一、网络消费案件的管辖权理论
二、相关国家和国际条约关于网络消费案件管辖权的立法和实践
第五章 跨国消费案件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跨国消费案件法律适用的理论分歧
一、传统的法律适用理论
二、跨国消费案件法律适用应考虑的因素
第二节 跨国消费合同案件的法律适用
一、涉外消费合同实质问题的法律适用
二、涉外消费合同形式问题的法律适用
三、涉外消费合同当事人缔约能力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涉外消费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
一、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二、重叠适用法院地法和侵权行为地法
三、适用消费者惯常居所地法
四、适用最有利于保护涉外消费者利益的法律
五、适用侵权行为自体法
第四节 网络消费案件的法律适用
一、网络消费合同案件的法律适用
二、网络消费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
第三编 我国涉外消费者保护立法体系的初步设计
第六章 我国构建涉外消费者保护立法体系的必要性
第一节 我国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历史与现状
一、我国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历史渊源
二、新中国消费者保护的立法现状
第二节 我国涉外消费者保护的立法缺陷
一、产品责任保护水平低下
二、消费信用法律制度付诸阙如
三、产品质量与安全标准不科学
四、消费者教育法律制度任重道远
五、消费诉讼制度有待建立
六、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亟待提高
七、中国消费环境急需完善
八、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空白
第三节 我国涉外消费者保护遭遇立法挑战
第七章 我国涉外消费者保护立法体系的初步设计
第一节 我国涉外消费者保护立法必须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立法理念:以消费者为本
二、国际法与本土化
三、民主立法与专家立法
四、立法与司法的价值取向:消费者权益的被重视程度
五、加入相关国际公约的可行性
六、归责原则与责任竞合
七、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存废
八、高科技发展与可持续消费
第二节 我国涉外消费者保护立法体系的初步设计
一、总则
二、消费者权利
三、消费合同
四、产品责任
五、涉外消费案件的管辖权
六、涉外消费案件的法律适用
七、诉讼与仲裁
八、司法协助
九、附则
附录 相关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
一、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
二、关于人身伤害与死亡的产品责任之欧洲公约
三、欧洲经济共同体产品责任指令
四、联合国消费者保护准则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八、韩国消费者保护法
九、日本消费者保护基本法
十、日本消费合同法
十一、中国香港地区不公平合同条款(节选)
十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节选)
十三、关于共同体内部市场的信息社会服务尤其是电子商务若干法律方面的指令(节选)
十四、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节选)
书摘插图
第一章 跨国消费者保护的发生机制
第一节 跨国消费者保护概述
一、 渉外消费者的法律界定
(一)消费者的概念
消费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部分组成。消费关系的主体即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消费关系的内容是指消费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消费关系的客体是指消费的内容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和行为。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表明,消费是社会生产过程的终点和归宿,它包括生产消费与生活消费。生产消费寓于生产过程之中,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器材、原材料、燃料、机械、电子产品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消费;生活消费包括人类生存需要的基本消费和精神文化消费,基本消费是指公民对衣、食、住、行等生活需要的消费,精神文化消费是指公民为满足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消费活动,如唱歌、跳舞、听音乐、看电视(影)、登山、摄像、旅游等。我们这里只探计生活消费,即狭义的消费活动,其内涵和外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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