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法典

分類: 图书,法律,法律工具书,
作者: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5-1字数:版次: 1页数: 892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930525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系列”集中展现了建国以来最大规模,最彻底的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成果,适应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撤并调整后法律工作的新需要。本系列致力于为国务院及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服务;为法制工作者,司法工作者,法学研究工作者及广大公众服务;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本系列主要特点如下:内容丰富,编排科学,检索方便。
本书分为综合篇、治安管理篇、刑事侦查篇、交通管理篇、户籍和出入境管理篇、消防管理篇及危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篇。涵盖了与公安相关的所有法律和行政法规、重要的国务院文件和部委规章文件及司法解释、部分法规规章的适用解释及函复。共收录了现行有效的法律文件226件,时间截止于2008年5月1日。 在每个篇章中,按照法的效力等级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委规章文件和司法解释。在部委规章文件部分又按照内容进行了细化的分类。同一效力等级的文件按照重要性、相关性和颁布时间进行排列。
目录
文号索引
拼引索引
第一篇 综合
一、法 律
二、行政法规
三、部门规章文件
(一)综合
(二)鉴定
(三)警察
(四)警服
(五)劳动教养
四、司法解释
第二篇 治安管理
一、法 律
二、行政法规
三、部门规章文件
(一)黄、赌、毒
(二)保安管理
(三)其他
第三篇 刑事侦查
一、法 律
二、行政法规
三、部门规章文件
四、司法解释
第四篇 交通管理
一、法 律
二、行政法规
三、部门规章文件
(一)车辆管理
(二)交通事故
第五篇 户籍和出人境管理
一、法 律
二、行政法规
三、国务院文件
四、部门规章文件
(一)户 籍
(二)出入境
第六篇 消防管理
一、法 律
二、国务院文件
三、部门规章文件
(一)综合
(二)火灾事故
(三)消防安全
第七篇 危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
一、法 律
二、行政法规
三、部门规章文件
书摘插图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九条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十一条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