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价值与法律保护
分類: 图书,法律,民法,物权,
作者: 宁金城主编
出 版 社: 郑州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3-1字数:版次: 1页数: 327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1106854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非公有制经济的价值及法律保护问题研究》的最终研究成果。2003年该项目获准立项,课题组分工协作,开始了认真的研究工作,2006年底已完成初稿,但在讨论、统稿过程中,课题组经反复讨论认为,写作思想不够解放,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价值认识不够到位;其间,保护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尤其是《物权法》明文规定对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给予平等保护。因此,课题组决定将项目名称更定为《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价值与法律保护》,并由各位作者对所撰写的部分进行全面修改,形成本书。
其实,写作这本书的想法由来已久。其原因不仅在于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更在于人们对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价值认识不够深刻。我们用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及法学的视角,多方位地对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价值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期望我们的研究成果能对提高人们对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价值的认识以及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促进作用。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虽然在1999年宪法修正案中已有明文规定,即“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颁布了一系列的保护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法律法规,但仍不完善。本书系统研究了我国现行法律对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保护的现状及缺陷,并提出了完善的对策,以期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有所裨益!
作者简介
宁金成,男,1956年7月出生,河南民权人,法学博士。现任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
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河南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项目多项。出版《国有企业公司公改造》、《担保法比较研究》、《公司法学》、《公司治理结构:控制经营者理论与制度研究》等学术著作6部,参编著作10余部。在《中国法学》、《人民日报》、《当代法学》、《法学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目录
上篇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价值
第一章研究的动因与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引子
二、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效率
三、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市场经济
四、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人的自由和发展
五、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法治国家
六、我国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法律保护及缺陷
第二章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民主政治
一、民主政治概述
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
三、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民主政治的相互关系
四、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发展对民主政治的影响和作用
第三章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市场经济
一、市场经济概述
二、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现状
三、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相互关系
四、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发展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和作用
第四章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社会文化
一、社会文化概述
二、我国社会文化建设的现状
三、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社会文化的相互关系
四、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发展对社会文化的影响和作用
第五章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法治社会
一、法治社会概述
二、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现状
三、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法治社会的相互关系
四、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发展对法治社会的影响和作用
第六章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市民社会
一、市民社会概述
二、我国市民社会建设的现状
三、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市民社会的相互关系
四、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发展对市民社会的影响和作用
第七章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和谐社会
一、和谐社会概述
二、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现状
三、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与和谐社会的相互关系
四、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发展对社会和谐的影响和作用
下篇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法律保护
第八章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宪法保护
一、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宪法保护的地位
二、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宪法保护的特点
……
第九章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行政法保护
第十章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刑法保护
第十一章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民商法保护
第十二章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经济法保护
第十三章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程序法保护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上篇私有财产权、私有经济的价值
第一章研究的动因与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引子
我永远不会忘记,在那个“一大二公”、越公越好、经’济一元化的年代,每年春季自家宅院里宅前约一分半地的一园洋葱棵子,每年夏季宅后约三分地的一片甜瓜。洋葱棵子在清明时节长大后,送到附近一个火车小站的集市上卖掉。虽然洋葱棵子现在连农民也不怎么吃了,但在那个年代的早春,却是一种比较奢侈的东西,只有那“些拿工资的铁路车站职工才能消费得起。四五个集市下来,可得收入十几元钱。别小看这些钱,除了满足一个学期的学杂费外,还能买几斤盐和几斤点灯的煤油。还有夏季宅后的一片甜瓜,亦是如此。十来个集市下来,也能收入十几元钱,又能满足一个学期的学杂费。可能家乡的地理位置太偏僻,经济生活太原始落后,这些资本主义“尾巴”当年并没有彻底割掉,否则,今天看来对我个人后果不堪设想。
正是靠着这些今天只能买几只冰淇凌的钱,我接受了识字型的农村小学教育,完成了启蒙型的初中教育,成为土生土长的农村知识青年。高考改革时,我考取了大学,并成长为一名大学法学教授、法学博士生导师,获得较为完善的人格自由、人格独立、人格完善和人格尊严,身心也得到较为充分的发展。
完全可以这么说,一分半地的一园洋葱、三分地的一片甜瓜,是我获得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的主要经济基础,但这只能是纯粹经济学分析的结论。必须提及的是90高龄、刚刚辞世的我最敬仰的母亲,她读过私塾,知道读书并获取更多知识的价值和意义,笃信“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知识能改变人的命运。因此,母亲能在经济状况极其窘迫的情况下设法让我上学,严令我好好学习。当年生产队的收入是根本靠不住的,生产队基本未分配过钱,分配的粮食也仅够半年多食用。为维持生计,母亲吃遍了所有能吃的树叶、野菜,还尝试吃了许多能吃的东西,如柳叶水草、葵花杆的内瓤、泡桐树花等。在什么能吃的东西都找不到了,就安排我父亲多次下关中外出讨饭,半个月回来一次,送回来些吃的。母亲的用意,就是不让我辍学一天。仅有一次,大概是1963年左右,麦熟之前,实在是什么也没有吃的了,眼看要被饿死,母亲说:逃个活命吧!带着我出去十几天,沿路讨饭到郑州、新郑、许昌、临颍,麦熟回来立即复学。即使是如此的困境,一园洋葱和一片甜瓜的收入仍然是铁打不动的专项——我的学杂费。由此,正确全面的结论应该是一园洋葱、一片甜瓜仅是我接受初级教育的一个孤立层面的经济基础,全部的条件则是我母亲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用艰辛、饥饿,甚至是用摧残自己的形式给我创造的。正是母亲的全力以赴,我才没有像众多的小伙伴一样因家庭生计中途辍学.沦落为文盲或半文盲大军中的一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