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基于广东的实证分析
分類: 图书,经济,区域经济 ,
作者: 陈瑞莲等著
出 版 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8-1字数: 343000版次: 1页数: 419印刷时间: 2008/08/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09702000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是在实地调查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写成的。作者们都是研究“地方政府与公共管理”问题的专家。他们广泛调查了广东省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和改造“城中村”的经验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益的对策建议。这些建议对其他地区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陈瑞莲,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地方政府与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副会长等。主要研究领域为地方政府与区域公共管理。公开出版的著作有《珠江三角洲公共管理模式研究》、《区域公共管理导论》、《区域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等九部,并在《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等刊物发表论文八十余篇。
目录
前言
上篇 理论反思与政策审视
第一章城乡二元结构的理论源流与制度约束
一城乡二元结构的理论源流
(一)国外城乡二元结构理论的缘起和发展
(二)国内城乡二元结构研究现状
二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约束与城乡分割
(一)制度约束
(二)城乡分割
第二章广东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及瓶颈
一广东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与问题
(一)共性问题:“三农”问题突出
(二)珠三角地区的突出问题
(三)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主要问题
二广东缓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基本做法
(一)总体概况
(二)广州:稳步推动“城中村”改制和“中心镇”建设
(三)深圳:实施“同富裕工程”,推进全面城市化
(四)佛山:组团城市建设下的城乡一体化变革
(五)兴宁:山区“三化”齐头并举
三进一步缓解广东城乡二元结构的困难与瓶颈
(一)流动人口与农村劳动力素质问题
(二)失地农民的就业意愿与城市认同问题
(三)欠发达地区城市化建设资金短缺与配套政策问题
(四)“村改居”中的利益博弈问题
第三章广东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政策评估
一广东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基本政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农村发展
(二)进行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
(三)鼓励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四)改善农村社会服务,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五)完善农村城市化的政策设计,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
(六)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农村经济环境
(七)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
(八)改革户籍制度,降低城市化的门槛
(九)改革土地管理制度,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
(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市场流通体系
二现行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政策缺陷
(一)对城乡二元结构问题认知不足
(二)政策设计缺乏系统性,资源投入不足
(三)制度创新力度不够
第四章广东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机遇与挑战
一广东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面临的机遇
(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
(二)省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力度大
(三)政府财力雄厚,具备财政条件
(四)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阶段,具备了对农业进行支持和保护的能力
(五)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可以有效地转移农村人口
二广东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挑战
(一)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制度挑战
(二)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其他制约因素
第五章国内外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经验与启示
一国外统筹城乡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一)发展中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践
(二)发达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践
(三)国外统筹城乡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二国内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模式及经验
(一)国内统筹城乡发展的若干模式
(二)基本做法与主要经验
三国内外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几点启示
(一)立足自身实际,注重发挥自身优势
(二)加大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扶持和保护力度
(三)坚持走发展中小城镇的道路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好规划与管理
(五)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和照顾农民利益
第六章解决广东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一观念反思
(一)正确认识城市化与工业化的相互关系问题
(二)正确认识城市化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
(三)理性看待户籍制度与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关系
(四)重视城镇化过程中物质形态的一体化与文明形态的二元性问题
二总体思路
三对策建议
(一)财税体制改革
(二)农村产权制度创新
(三)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四)户籍及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
下篇 典型探索与专题研究
第七章 佛山市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践探索之一:农村城市化的政策设计
一佛山推进农村城市化的政策设计
(一)统筹城乡建设,加强城市规划对城镇化进程的引导
(二)改革户籍制度,实施统一的户籍管理
(三)改革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减少城镇化的阻力
(四)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维护失地农民的权益
(五)统一城乡就业管理制度,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和就业引导机制
(六)完善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城市化进程中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七)实施“村改居”工程,推进“城中村”改造
二佛山城市化政策推进中遇到的障碍及原因
(一)农民对城市化的抗拒
(二)集体资产难以量化处置
(三)失地农民的就业困境
(四)财政资源的约束
(五)政策的联动性不足,集体行动困难
三佛山推进农村城市化的启示
(一)现有农村城市化政策设计的科学性有待加强
(二)推进农村的城市化面临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
(三)政府需要转变职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四)地方政府需要正确处理城市化与农业发展的关系
(五)推进农村的城市化,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
第八章 佛山市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践探索之二:“村改居”
一佛山“村改居”的背景分析
(一)佛山城乡二元结构情况
(二)佛山“城中村”问题的困扰
(三)城市化进程中村委会管理模式的困境
二佛山“村改居”的政策设计
(一)佛山“村改居”的基本情况
(二)佛山“村改居”的具体政策
三佛山“村改居”的问题分析
(一)“村改居”过程中的利益博弈
(二)佛山“村改居”政策的成效
(三)佛山“村改居”的困境
四科学推进“村改居”的对策思路
(一)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村改居”工作
(二)协调“村改居”各主体间的利益关系
(三)建立有利于“村改居”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四)推动政府职能社会化,从根本上减轻政府负担
第九章佛山市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践探索之三: 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
一佛山城乡结合部社区发展状况与存在问题
(一)佛山城乡结合部社区分布与主要形式
(二)佛山城乡结合部社区的主要特征
(三)佛山城乡结合部社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佛山城乡结合部社区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政府职能因素分析
(一)发展观念偏差
(二)职能重点偏离
(三)职能关系不清
(四)职能方式单一
三佛山城乡结合部社区发展中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的思路与对策
(一)树立科学的城市化观念和社区发展观念
(二)明确政府在城乡结合部社区发展中的角色定位
(三)把握政府推动城乡结合部社区发展的职能重点
(四)理顺职能关系,重构职能载体
(五)转变职能方式,促进社区居民对社区发展的参与
第十章佛山市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践探索之四:顺德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改革
一顺德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管理的历史与现状
(一)城市化初步发展时期的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管理
(二)城市化快速推进时期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管理
(三)城市化水平及质量显著提高阶段的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管理
二顺德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管理的问题分析
(一)农业用地减少过快,非农建设用地量过大
(二)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利用效益低
(三)土地闲置量大,闲置时间较长
(四)农民的土地权益受损,农村经济发展趋弱
(五)政府征用地行为不规范,违法用地仍然相当严重
(六)农民与政府在土地利用上的矛盾较大,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
三顺德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管理的对策思考
(一)调整行政区划,使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更加科学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三)维护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土地权益
(四)保护耕地,保障农业的稳步发展和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第十一章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城中村”改造机制比较研究
一问题的缘起
(一)“城中村”——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的城市独特景观
(二)珠三角“城中村”改造现状
(三)“城中村”改造的难点
二广州、深圳、珠海的“城中村”改造机制
(一)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机制
(二)深圳市“城中村”改造机制
(三)珠海市“城中村”改造机制
三广州、深圳、珠海“城中村”改造机制比较分析
(一)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充当的角色不同
(二)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不同
(三)珠海市“城中村”的改造取得成效的原因分析
四“城中村”改造比较研究的启示
(一)历史理性和现实理性相互结合
(二)让利与共赢有机统一
(三)政府与市场间的中庸之道
第十二章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分析与政策建议
一广东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状况分析
(一)广东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情况
(二)广东农村土地流转的特点
(三)广东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二广东农村土地流转的约束机制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产权基础
(二)集体所有制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影响
(三)外部环境因素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约束
三促进广东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建议
(一)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完善土地流转立法
(二)创造有利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外部环境
(三)规范地方政府、村委会等特殊主体行为
(四)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附录广东省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部分文件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粤发[2004]7号)
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发[2007]7号)
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草案)(粤府令第[100]号)
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粤府令第[52]号)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城乡二元结构的理论源流与制度约束
一城乡二元结构的理论源流
(一)国外城乡二元结构理论的缘起和发展
人们对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认识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最早运用“二元概念”对社会经济现象进行分析的是荷兰的经济学家伯克(J.H.Boeke),在《二元社会经济学与经济政策》中,伯克通过对荷兰的殖民地印尼的经济进行研究,认为当时的印尼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结构社会。在荷兰经营下的印尼城市,当时已经出现市场经济、市民社会等现代化产物,这些城市遵循市场规律、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爪哇等地的农村却还处于农村公社,或者是父权制共同体的原始状态,它们实行土地公有、自给自足的经济制度,满足于“够用”,缺乏求利欲望和积累动机。伯克认为这种二元结构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应运用不同的经济法则进行治理。伯克的二元结构学说成为分析转型国家的重要理论,后来的许多学者运用这一概念对社会经济现象进行分析,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W.A.Lewis)的二元结构理论。
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易斯于1954年在其经典作品《劳动无限供给下的经济增长》中对二元结构理论作了经典性的解析。这一模型将发展中国家经济划分为农业和工业两个部门,同时将经济发展的过程归结为经济结构转变的过程,即农业比重逐渐下降而工业比重上升的过程。刘易斯的模型假定,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里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单项生产要素——劳动力无限供给,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出为零甚至为负,工业部门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处于扩张的发展阶段,由于工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明显高于农业,代表着一种复杂劳动,因此其劳动收益远远高于农村,促使农业劳动力源源不断地从农村流向城市。这一过程将一直延续到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城市完全吸收,农村工资和城市工资趋向一致,城乡差别逐步消失,国民经济达到现代化。刘易斯所提出的城乡二元结构模型是以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为基础的,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对许多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后来的发展中国家在制定社会经济政策时,也多半以此为基础。当然其理论也存在着许多的局限性,仅仅从经济学的层面而言也面临着种种挑战。
费景汉(John C.H.Fei)和拉尼斯(G.Ranis)对刘易斯二元结构模型作了批评和修正,从而形成了“刘易斯-拉尼斯-费景汉”模型。该模型对刘易斯模型贬低了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农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缩小到只为工业部门扩张提供廉价劳动力进行抨击,费景汉、拉尼斯认为,要顺利实现劳动力的转移,必须保证农业迅速增长到足以满足越来越多的非农产业劳动力对产品的消费需求。一个几乎没有新的技术进步和投资的农业,是停滞萎缩的农业,它将引起非农产业成本的急速高升,从而侵蚀用于非农产业发展的利润和资金,使非农产业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过程处于停滞状态。费景汉、拉尼斯详细地论述了在经济结构转换中就业结构转换的条件和阶段,提出城乡协调发展的思想,注重产业结构转移中的制约因素,使二元结构理论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形成了二元结构的经典理论。后来的学者虽然对该理论有所批判,但基本对该理论持认同态度。
乔根森(D.W.Jorgenson)于1961年提出具有古典经济学色彩的二元经济模型,以新的假定和新的角度考察了城乡人口迁移,对刘易斯二元结构模型中产生劳动力无限供给现象的各种假设作了深刻反思。他在《剩余农业劳动与二元经济发展》一书中指出,农业剩余是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到工业部门的充分与必要条件,他拒绝承认农业有边际生产率等于零的剩余劳动存在,也不承认农业与工业的工资水平是固定不变的。他认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部门流动和转移的根本原因在于消费结构的变化,是消费需求拉动的结果,工业部门的增长依赖于农业部门的发展,工业的发展取决于“农业剩余”和人口规模,农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在二元结构的转换过程中,不可忽视农业的发展。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哈里斯一托达罗(Harris and伯克的二元结构学说成为分析转型国家的重要理论,后来的许多学者运用这一概念对社会经济现象进行分析,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W.A.Lewis)的二元结构理论。
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易斯于1954年在其经典作品《劳动无限供给下的经济增长》中对二元结构理论作了经典性的解析。这一模型将发展中国家经济划分为农业和工业两个部门,同时将经济发展的过程归结为经济结构转变的过程,即农业比重逐渐下降而工业比重上升的过程。刘易斯的模型假定,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里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单项生产要素——劳动力无限供给,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出为零甚至为负,工业部门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处于扩张的发展阶段,由于工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明显高于农业,代表着一种复杂劳动,因此其劳动收益远远高于农村,促使农业劳动力源源不断地从农村流向城市。这一过程将一直延续到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城市完全吸收,农村工资和城市工资趋向一致,城乡差别逐步消失,国民经济达到现代化。刘易斯所提出的城乡二元结构模型是以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为基础的,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对许多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后来的发展中国家在制定社会经济政策时,也多半以此为基础。当然其理论也存在着许多的局限性,仅仅从经济学的层面而言也面临着种种挑战。
费景汉(John C.H.Fei)和拉尼斯(G.Ranis)对刘易斯二元结构模型作了批评和修正,从而形成了“刘易斯-拉尼斯-费景汉”模型。该模型对刘易斯模型贬低了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农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缩小到只为工业部门扩张提供廉价劳动力进行抨击,费景汉、拉尼斯认为,要顺利实现劳动力的转移,必须保证农业迅速增长到足以满足越来越多的非农产业劳动力对产品的消费需求。一个几乎没有新的技术进步和投资的农业,是停滞萎缩的农业,它将引起非农产业成本的急速高升,从而侵蚀用于非农产业发展的利润和资金,使非农产业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过程处于停滞状态。费景汉、拉尼斯详细地论述了在经济结构转换中就业结构转换的条件和阶段,提出城乡协调发展的思想,注重产业结构转移中的制约因素,使二元结构理论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形成了二元结构的经典理论。后来的学者虽然对该理论有所批判,但基本对该理论持认同态度。
乔根森(D.W.Jorgenson)于1961年提出具有古典经济学色彩的二元经济模型,以新的假定和新的角度考察了城乡人口迁移,对刘易斯二元结构模型中产生劳动力无限供给现象的各种假设作了深刻反思。他在《剩余农业劳动与二元经济发展》一书中指出,农业剩余是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到工业部门的充分与必要条件,他拒绝承认农业有边际生产率等于零的剩余劳动存在,也不承认农业与工业的工资水平是固定不变的。他认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部门流动和转移的根本原因在于消费结构的变化,是消费需求拉动的结果,工业部门的增长依赖于农业部门的发展,工业的发展取决于“农业剩余”和人口规模,农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在二元结构的转换过程中,不可忽视农业的发展。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哈里斯-托达罗(Harris and Todaro)从发展中国家城乡普遍存在失业的前提出发,提出了他们的城乡人口流动模型。特别是托达罗提出的人口流通模型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指导意义,他的理论模型得出了与刘易斯模型相反的政策举措。托达罗认为,一个农业劳动者决定他是否迁入城市的原因不仅取决于城乡实际收入差距,而且还取决于城市的失业状况。其政策含义主要包括:依靠工业扩张不可能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失业问题;一切人为地扩大城乡实际收入差异的措施必须消除,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解决城市失业的根本出路。但是这一模型并没有为发展中国家的成功发展找到一条完全可行的道路,反而将国民经济特别是农业的发展和现代转型推人更加困难的境地。
舒尔茨(T.z.W Schultz)从20世纪60年代就对体现着古典主义和结构主义思路的刘易斯无限剩余劳动供给模型及其相关的二元结构理论提出批评。他在其专著《改造传统农业》中,认为“农民在处理成本、收益和风险时是精于计算的经济主体”。同时,他认为刘易斯关于存在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假设是不能成立的,刘易斯模型显然存在对农业的偏见。舒尔茨充分肯定了农民优化资源配置的能力和很强的学习能力,进而扩大到人力资本的形成以及教育和知识的作用。他认为,以往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障碍正是技术人才的缺乏和劳动力素质的低下,而由人力资本不足引起的这种资本和人力资本之间的不平衡很难通过引进加以解决。因此,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必须注重并依靠自身努力去改善本国人力资本状况。舒尔茨的理论主要强调了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过程中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作用。
(二)国内城乡二元结构研究现状
在国内,“城乡二元结构”是由郭书田和刘纯彬首先提出的,他们认为中国社会的结构是二元的,一元是城市居民组成的城市社会;另外一元是广大农民组成的农村社会。这种城乡二元结构以两种户籍制度为基础,形成了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的福利制度和保障制度、二元教育制度和二元的公共事业制度等一系列不平等的社会制度体系,使中国的城市和农村一直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体系和不同的社会环境中,日益形成了一个高度僵化、严格分离的社会经济结构。目前,这种二元制结构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使农民增收缓慢,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并严重制约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城市与乡村是中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的互动发展,建立城乡良性互动机制,才能实现我国社会的全面发展。
国内学术界对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研究,多半与“三农”问题结合在一起,随着中共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日益成为国内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各种文献不断涌现,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对城乡二元结构成因的分析。这类分析不仅散见于各类研究中,而且有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门的探讨。由于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一般要追溯到形成机制上,因而国内学者对城乡二元结构的成因问题都有所涉及,如孙建丽从经济层面上分析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林毅夫将其归结为中国政府实行国家赶超战略的需要;孙自铎对中国经济发展中二元结构的探讨,则运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具体地分析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及其特殊性,对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出现的原因做了相应的探讨。
第二类是对城乡二元结构影响的分析。与城乡二元结构的起因相比,国内学者对其进行的探讨相对而言比较具体,也比较广泛。不仅分析了这种不公平体制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而且分析了城乡二元结构的种种机制及表现。这方面代表性的文献有许明杰的《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与贫富差距》,认为中国城乡二元结构是造成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主要障碍;文涛的《二元经济结构下的义务教育弱势群体》,主要分析了二元结构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影响;马慧琴的《二元经济结构遗患难消》,重点论述了二元结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原因及危害;安合祥的《二元经济结构和我国投资结构的非农业化》,分析了二元结构对我国资本投资的影响及危害;李郁芬则在《社会保障的二元经济结构分析》中,探索了城乡二元结构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此外,徐增文的《民工潮与二元经济结构的历史思考》,王明华与王淑贤的《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推动中国农村现代化》,李成贵、赵完军的《三农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二元经济结构》等也对此进行了讨论。
第三类是对城乡二元结构演化的分析。主要分析了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及其所诱发的各种制度变迁,对于了解我国目前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具有重要的意义。徐增文的《民工潮与二元经济结构的历史思考》,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户籍制度的松动与国家非农业产业垄断的减弱,分析了二元结构的变迁;陈东琪的《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对策思路》、彭志远的《积极财政政策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演进》、孙铎的《经济发展中的二元经济结构的羁绊与突破》、温铁军的《半个世纪的农村制度变迁》等,都对此类问题进行了相对深入和具体的分析。
第四类文献则是对改革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探索。学人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将“三农”问题与城乡二元结构相结合,探索解决中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各种途径,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从宏观的层面上讲,这些措施可以大致分为三类:建立公平的城乡制度(厉以宁)、建立城乡协调的制度(王梦奎)与建立城乡互动的制度(萧灼基)。从具体的制度和政策层面上讲,学者们的研究存在较大的同构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加速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小城镇。如李欧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构想》,赵力的《城镇化与“二元经济结构”的破解》,刘学愚的《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与小城镇建设》,刘志凡的《发展小城市是消除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新创造》等。(2)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如陈家宝的《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资源整合与对接》,韩可卫、黄国庆的《对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的探索》,贾洪文、肖永军的《二元经济结构下甘肃农村非农进程的实证分析》等。(3)取消不公平的制度。其主要对策有取消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户籍差别,在城市与农村实行同样的社会保障制度和财政与税收政策,加大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等。(4)增加农业收入。其主要对策有国家缩减工农业生产的剪刀差,提高对农业的补贴,发展新兴农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村依法行政的水平,实行税费改革,降低农民负担。如朱恩涛的《二元经济结构与“三农问题”的探究》,夏英的《中国的“三农”问题的焦点和出路》等。
总的来看,由于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我国的二元结构现象,不仅是生产意义上的经济二元(现代和传统),而且更体现在组织意义上的城乡二元,即商业化的城市部门和传统农村部门并存。因此,传统意义上的二元结构理论,在我国获得了内涵更为丰富的解释力,约定俗成地用来泛指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现象。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农村工业异军突起,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中国农村工业部门,既不同于传统农业部门,又有别于现代的城市工业部门,成为介于两者之问的新兴部门,从而打破了中国二元结构的原有凝固状态,使国民经济呈现出了传统农业、乡村工业和现代工业三大系统并存的新局面,有论者从工业经济的角度称之为中国的三元经济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