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全国司法院校法学教材)(中专)
分類: 图书,法律,成教/职教/培训教材,
作者: 俞子清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4-1字数:版次: 3页数: 213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62005957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九章。第一章着重阐明宪法的概念、分类、作用及其贯彻实施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对于宪法的产生及其历史发展,原则上只作概要的介绍。尤其是对外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仅从掌握基本常识的角度以阐明宪法的起源为要旨。至于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为了使学生了解我国现行宪法的连续性和科学性,除在该章第二节列一目简要介绍中国宪政运动的兴起和发展外,还单列第三节专门阐述新中国的诞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至第九章着生阐述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是本教材的主要部分。其中,第二章至第六章为我国现行宪法《总纲》部分的主要内容: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精神文明建设;第七章至第九章分别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安排了近1/3的篇幅,使学生对这方面的内容有一个比较全面和正确的理解和认识。
目录
绪言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历史发展
第一节 宪法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新中国的诞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 国家性质
第一节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根本性质
第二节 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是我国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
第三节 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
第四节 中国共产党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核心
第三章 政权组织形式
第一节 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政权区域划分
第三节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四节 特别行政区
第五章 经济制度
第一节 我国现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
第二节 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
第三节 发展国民经济的指导方针
第四节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和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
第六章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第七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节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第八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四节 国务院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六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七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八节 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
第九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九章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第一节 国旗和国徽
第二节 国歌
第三节 首都
书摘插图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历史发展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宪法学的基本理论,明确宪法的概念、本质、分类、作用及其贯彻实施等问题。同时,对宪法特别是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有个概括的了解,认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历长期艰难曲折斗争的胜利成果和经验总结,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总章程。现行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一节 宪法的基本理论
一、宪法的概念
什么是宪法?要全面地弄清宪法的科学内涵,必须对宪法的法律特征、政治内容和阶级实质作认真的分析。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这就形象地说明了宪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首先,宪法也是法,它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法的一般特征。其次,宪法是根本法、最高法。因此它与其他法律又有着不同点,有其自身的特点。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法律特征,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着一个国家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最基本问题。一般包括国家性质、政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社会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系统、职责权限、工作原则和制度等。部门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则只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比如,刑法只规定定罪量刑方面的问题;婚姻法只规定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问题;诉讼法只规定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行政法只规定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方面的问题;等等。惟独宪法从根本原则和根本制度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
斯大林曾经说过:“宪法并不是法律汇编。宪法是根本法,而且仅仅是根本法。”这就是说,宪法作为根本法只能对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问题作出原则的规定,而不可能对所有的问题都作出具体而详细的规定。因为国家生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而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毕竟篇幅有限,无法对所有问题包罗万象地加以罗列。假如任何问题都由宪法作出详尽无遗的规定,那么部门法便失去了存在的必要,也就说不上什么体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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