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国际趋势与中国路径

分類: 图书,管理,金融/投资,金融理论,
作者: 巴曙松,郭云钊等著
出 版 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8-1字数: 333000版次: 1页数: 374印刷时间: 2008/08/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301138946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由于历史原因,离岸金融业务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一度遇到困难,给人们留下了高风险的印象。本书的研究表明,离岸金融实际上提供了一个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缓冲区和实验区,在不带来直接冲击并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隔离墙的前提条件下,可以为本土金融市场参与金融国际化提供有效的渠道与机会。
——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主任邓红国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人民币国际化已经不是一个要不要做的话题,应该尽早过渡到讨论如何操作的阶段。本书关于在香港设立海外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和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内地离岸金融区的设想,值得考量。
——摩根大通中国区董事总经理、研究部主管龚方雄
内容简介
本书在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寻求有助于指导中国离岸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理论规律,并对我国如何发展离岸金融市场作了积极的探索。本书对近两年来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及离岸金融的相应发展特点给与更多的关注,包括经济全球化、自由化的不断推进、欧元的产生、国际监管合作加强、金融创新频繁涌现以及在此背景下离岸金融的竞争态势、经营模式、业务结构、风险控制、税收制度、监管措施等,使一些原本松散的、就事论事的观点上升到了规范和系统的理论研究层面。
本书从自然要素、宏观要素、制度要素以及政策要素等方面对主要的国际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路径进行总结,并以形成过程为侧重点,通过个案分析,对自然形成和政策推动型离岸金融中心进行比较研究,为我国离岸金融中心的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本书对离岸金融市场的研究,一是针对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在促进香港人民币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的同时,在探索CEPA逐步落实后建立人民币离岸中心的模式和方法;二是针对国内市场,对开展滨海新区的产业、财政和金融政策予以分析,研究天津政策推动型的离岸金融业的发展模式。
目录
第一章 国际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状况概览
第一节 离岸金融相关概念
第二节 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离岸金融的发展趋势与前景
第四节 离岸金融业务工具发展状况及创新趋势
第二章 离岸金融市场形成机理与发展效应
第一节 离岸金融市场形成的理论探讨
第二节 离岸金融市场运行机制的理论探讨
第三节 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效应
第三章 国际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路径比较
第一节 国际主要离岸金融中心概述
第二节 离岸金融中心个案分析
第三节 国际离岸金融中心发展路径总结
第四章 离岸金融市场的风险与监管
第一节 离岸金融市场的风险
第二节 离岸银行在近年来金融危机中的作用
第三节 离岸金融市场的监管:各监管主体措施
第四节 离岸金融市场的国际监管机构及其合作
第五章 离岸金融市场的反避税及反洗钱措施
第一节 离岸金融市场参与者的避税手段及影响
第二节 各国关于离岸金融市场的反避税措施
第三节 洗钱与离岸金融中心
第四节 不同类型离岸金融中心反洗钱立法和措施
第六章 我国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制度框架设计
第一节 我国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现状
第二节 中国加快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背景分析
第三节 我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制度框架建设
第四节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监管框架
第七章 我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路径选择
第一节 中国离岸金融市场建设的模式选择
第二节 我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具体路径选择
第三节 在海外设立人民币离岸中心
第八章 中国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案例设计
案例一 天津滨海新区离岸金融中心
案例二 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
附录
附录1:马来西亚离岸银行法令(1990年)
附录2:巴巴多斯离岸银行法
附录3:中国台湾地区的国际金融业务条例
附录4: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附录5:关于发布《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参考文献
后记一
后记二
书摘插图
第一章 国际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状况概览
第一节 离岸金融相关概念
一、离岸金融的内涵
离岸金融的概念是不断演进的,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内涵。离岸金融的最初形式是欧洲美元(Euro-dollar),即投入美国境外的各银行(包括美国银行在国外的分支机构),不受美国金融监管的生息美元存款。①相应地,在欧洲的伦敦出现了经营美元资金交易的新型国际资金市场——欧洲美元市场。欧洲美元市场是离岸金融市场的前身,随着欧洲美元市场的不断发畏,其含义也相应扩大,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地域上扩大到欧洲以外的其他国家,如亚洲的新加坡、拉美的巴哈马等;二是币种也不仅仅限于欧洲美元。还包括欧洲马克、欧洲英镑、欧洲日元等。
目前,学术界对于离岸金融市场即欧洲货币市场的定义尚无统一的定论,主要的界定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强调交易货币的离岸性和交易主体的非居民性(陈彪如,1996;刘振芳,1997;韩龙,2001)。如国际清算银行(BIS)把离岸金融定义为这样的一些金融体制,即在这类金融体制下,各家银行的外部资产和负债与其国内经济的经常账户交易不成比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也认为离岸金融指银行及其他机构吸收“非居民”资金向非居民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离岸业务具有特殊的法律和货币经营特征。其一,离岸业务往往独立于东道国在岸金融体系之外,账户分离,适用不同的法律;其二,离岸机构吸收和运用的是注册地国家货币之外的其他国际货币。
离岸金融市场的第二种界定标准是伴随着国际银行设施(International Banking Facility,IBF)的建立而出现的。l981年,美国设立国际银行业务设施,使纽约成为全球第一个境内离岸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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