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自己的血
分類: 图书,文学,中国现当代随笔,
作者: 房向东 著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9-1-1字数:版次: 1页数: 296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42629364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一位“思想高僧”的性灵小品。
这书里有真情。爱是爱,憎是憎,了了分明,不加掩饰,读起来颇觉痛快。这书直截了当,凡所批评,都指名道姓,既不用X Y Z代替,叫人莫明其妙;也不用“某”,“某某”,为“某者”讳。这在现在我们这个充塞着中国特色的社会,是要有极大的勇气的。
——著名鲁迅研究专家 王得后
换句话说,即便学院的研究再全面再深入、即便学院研究的成果再丰富再辉煌,也无法取代学院外学者的研究,就像一种花再芬芳再艳丽也无法取代另一种花。房向东作为一个学院外思考和研究者的价值,是不可替代的。
——南京大学教授、著名文学批评家 王彬彬
喝自己的血,就等于糟蹋自己的生命!为什么要糟蹋自己的生命呢?按我的理解,这是一种对写作的崇高和庄严的神圣描述,也是一种对呕心沥血的传神概括,更是一种真正知识分子精神的写照。
——著名出版家、犹太文化研究专家 贺雄飞
内容简介
那么,这本书为什么要叫做《喝自己的血》呢?完全得益于房向东先生对写作的认识,他曾说“写作这活是不能干的,写作是喝自己的血。我就在这深夜里喝自己的血吗?”喝自己的血,就等于糟蹋自己的生命!为什么要糟蹋自己的生命呢?按我的理解,这是一种对写作的崇高和庄严的神圣描述,也是一种对呕心沥血的传神概括,更是一种真正知识分子精神的真实写照。喝自己血的人,一定是一名鲁迅精神的传人,整天在为民族的未来忧心忡忡,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人文情怀。只有敢于喝自己血的人,才能写出真正的“人”的文章。
为什么要喝自己的血呢?很可能是一种绝望中的自恃。正如卡内蒂所言:“写作是焦虑和抗拒的产物。”那么,喝自己的血以后呢?这句话就仿佛莎士比亚戏剧中的追问:“说,还是不说;活,还是不活。”这是思想者拷问自己灵魂的千古名言。
卡夫卡说:“任何在活着的时候不能应付生活的人,都需要用一只手挡住笼罩他命运的绝望……但他可以用另一只手草草记下在废墟上看到的一切,因为他与别人看到的不同,而且更多;总之,虽然他在有生之年就已死去,但却是真正的获救者。”因此,喝自己的血以后,灵魂就获得了拯救。
而对于房向东这样的“思想高僧”来说,在喝完自己的血以后,不应该再呆在家里“怀念狗”了,若想实现精神的超越,真正去的地方应该是火车站,就仿佛自己那几条走失的狗一样。只有无家可归的人,才能体悟真实的历史和现实,才能洞悉生命的真谛。
作者简介
房向东是一位著名的鲁迅研究专家,不仅策划过一流的杂文系列,还写过《鲁迅与他骂过的人》和《鲁迅:最受诬蔑的人》等专著,曾有若干篇散文被选入一些省份的中学语文课本。在这部随笔集中,再一次显露了他在《怀念狗》一书中所流露出来的憨朴可爱的一面。几乎每一篇文章都写得非常真实和有趣,是“真的人”发出的“真声音”,这或许是当今中国知识界最稀缺的品质。“喝自己的血”是一种对写作的崇高和庄严的神圣描述,同时也是一种对呕心沥血的传神概括,更是一种真正的知识分子精神的写照。只有敢于喝自己的血的人,才能写出真正“人”的文章。
目录
第一辑 喝自己的血
白丁与酸乳
北大印象
“知识分子”与“思想者”
知识与道德
装“酷”的市侩学问家
“做人”要做什么样的人?
老编辑
“思想者”林贤治
“守望者”龚明德
“老夫子”贾集之
徐兄建新
实诚而沉默的人
杂色
写诗的人
现在骂郭沫若并不崇高
素心人记
第二辑 新世纪要旧了
形象问题
贵与贱
“猫狗基地”
美女与“兽”
四个刘晓庆
精神在消亡
物多亦为贵
新世纪要旧了
“嫁给有钱人”
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生死较量
假乞丐与真乞丐
“七刘八张无二房”
可否启动这样的“形象工程”
大英帝国的补丁
商品房:投资还是消费?
“大斗进,小斗出”
牛马方略
“古家讲坛”还是“几家讲古”
“养起来”及其他
这是先进文化吗
善待国人
犯罪的狗与犯罪的人
胸襟
第三辑 书里书外
《红楼》杂感三则
金庸的“金”和“庸”
一本书的书名和广告
犹太人的味道
赠书
《鲁迅与他的论敌》新版后记
编读四题
一部难以面世的长篇
“野蛮的物质主义时代”及其他
“一赚钱,二获奖”
让科幻成为重放的鲜花
一个没有幻想的民族,会有热情、希望和生机吗?
极超前的忧患
插上翅膀的地球
沙漠和绿洲
一个寓言:异星之间的文明冲突
地球,无边无际的忧虑
第四辑 歪批老庄
牛马方略
福祸相因析
祸水
崇尚愚者
有与无的相对论
生的柔弱与死的僵硬
小国寡民
“物壮则老”
“一段呆木头”
舌头与牙齿
阴柔人格
化输为赢之道
大树与鹅
狙公赋芋
因噎废食
鹪鹩与偃鼠
第五辑 忧伤的国歌
欧洲城市:自然的,艺术的,历史的
裸泳太阳浴性与爱情
忧伤的国歌
美国的忏悔文化
傻瓜群居之地
狗国
谁之罪过?
喝自己血的人(代跋)
书摘插图
第一辑 喝自己的血
白丁与酸乳
我的酒风一向是好的,有来有往,宁醉不屈。于细微处见精神,据说酒风很可以看人,一个人的性情怎样,从酒风上便略知端倪。此类说法只是一种说法,较真的人轻而易举就能找出一百条理由将其批驳得体无完肤。我觉得,不好把酒风与党风相提并论,组织部的人评价干部时,用的是“久经考验”这样的词语,从没有听说要“酒精考验”。这虽是理念使然,但私心还是喜欢酒风好的人。我也见多了在酒桌上玩花样的人,这样的人一般说来比较容易成长为优秀的阴谋家。为了假装不是阴谋家,我在酒桌上树立了崇高的威望,留下了万古的美名。从潜意识讲,还常觉得干脆喝酒,豪气万丈,每每助长了大男子精神,也算人生之快事了。
所以,一直以来,我有一个也不晓得错误还是不错误的观点,认为不喝酒的男人是伪男人,就像抽烟的女人是非女人一样。
今年年初的一天,我遭遇了一桌伪男人——我喝了二十来年的酒,头一回碰到整桌坐的都是不喝酒、什么酒也不喝的男人——那是一个文人的聚会,齐刷刷十个青白着脸的头发上不沾尘土只长着美妙词句的男人。一群不粗野的男人围在一起温文尔雅地说着些形而上的绝对不俗的什么抽象具象、话语霸权之类。很快,丰盛的菜上来了。喝点什么酒呢?白酒?不要。啤酒?不要。干红?不要。那要喝什么呢?那就喝酸奶吧。好吧,就喝酸奶。几乎是异口同声。我是最没有资历的了,因此没有征求我的意见的必要。在同志们定了酸奶后,某涵养特别好的“博导”说话了,小房是不是要喝一点酒呢?于是,我只能像假装不是阴谋家一样假装不会喝酒了。又于是,我和同志们一起头一回在酒桌上喝酸奶了。我有一种直觉,仿佛减去了大几十岁,成了我儿子的弟弟。我儿子是天天喝酸奶的。
文人们也不都只是说文解字,也不都是诗意与思想。原来,文人也还是凡夫俗子。也不知怎么谈着谈着,竟偏离了中心思想,居然扯起了装修问题。一个知名的诗人兼学者兼书法家兼副厅级调研员说,他一百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装修了十六万元(谁说九儒十丐?如此文人不是第一富,不是第三富,至少也是第六富了)。他最感得意的是他客厅的不锈钢拉门,不锈钢框架内镶着磨沙玻璃。我想,这磨沙玻璃本也寻常之物,何足为奇?原来,他用自己的书法,写下了《陋室铭》,然后花重金请人给镌在磨沙玻璃上了。哦,原来如此!我差点要喷奶——在装修了十六万元的现代豪宅里,用最现代的不锈钢和磨沙玻璃来装饰最古老的《陋室铭》,这不能不说是中国传统文化重放异彩了!真是酷毙又帅呆了!
我想起来了,此君对《陋室铭》情有独钟,先前到他的办公室造访,他的大班桌后面挂的也是他的墨宝:“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当时,我仿佛到了五星级宾馆,看到了宾馆门口的牌子:“衣冠不整者免进。”我戏曰:“白丁来面见鸿儒。”他哈哈大笑,说了一通言不由衷的恭维我的话,无非我也是鸿儒之类,让我毛孔直竖,他再多说一句,我就要感冒了。
回来后,我写了一篇文章,随便取一笔名,写下的竟是“白丁”二字。当然了,这名字与我的朋友施晓宇先生的笔名重复了,好在他还未注册,我凑合着用一回也无大碍。以“白丁”为笔名,我心中掠过一丝快感,仿佛是恶作剧的快感。心想,没有什么文化的文痞,总是要假装大有文化,就像我假装不是阴谋家一样。什么鸿儒,呸(此“呸”不雅,最近我认识了一个小朋友,她听我的话不对胃口时,就常用此“呸”,姑且像借晓宇兄的“白丁”一样,也借此“呸”一用)!
我常常感觉自己在心灵上与鲁迅先生相通,鲁迅是学贯中西的人,他的书房挂的是“绿林书屋”,意谓自家的性情与绿林好汉相通,颇有万丈豪气,十分野性。鲁迅幼时与润土、壮时与阿Q和祥林嫂、老时与人力车夫这样的“白丁”多有往来,一直是很有平民情怀的。哪像我们这些“鸿儒”,浑身酸臭,没劲得不得了。
想到这,我心中又愤愤不平,这样的鸟文人,洒家羞于与之为伍!于是,又倒一杯酒,咕噜咕噜下肚,酒罢,一股腥气上来,抓了一页纸,反其意而为之,写下了两行字:谈笑无鸿儒,往来皆白丁。细一推敲,又改成这样:吃喝无酸乳,进出有白丁。就是说,我的狐朋狗友、难兄难弟们在一起喝酒时,是绝对不喝什么酸乳的,洒家吃进去屙出来的多有白丁。我仿佛在哪里吃过一道菜,就叫炒白丁。当然了,这是双关。敝人就是不与酸臭文痞(酸乳)为伍,哪怕缺钙;洒家就是要与衣冠不整者(白丁)同欢,便是不进五星级宾馆和文联大楼,却又何妨。
想好了,也请人写,也贴在我的办公桌背后。请谁写呢?请书法家写,也是可以的。但是,我不想附庸风雅。于是,我请了我的朋友郑立流先生写。立流兄是这样一种人,他的书法是好的,但他是绝对没有名气的。
这些年来,苦病缠身,深感黄泉路近。我的痛风已经发作若干次,医生说,这是治不好的病,关键是饮食控制,首先是不喝酒。上个星期,老病复发,仿佛一阵呼啸的狂风,折磨得我不得行走。吃了药,稍能控制。可是,第二天,有朋自远方来,喝还是不喝?生存还是死亡?管得了那么多吗?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我又假装不是阴谋家,海喝一气。第二天,身上居然多了四条腿——我要柱着椅子才能走到卫生间。脚好像被锯掉了,锯掉的地方又放到火上烤了。我好像进了国民反动派的监狱,在承受着严刑峻法。自然,我什么也没说,一不小心真成了优秀共产党员了。
唉,难道我也要告别我之所爱,也要喝起酸奶了?“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每每念及此,我就深感人生之无趣了。没劲。
北大印象
说起北大,在许多家长和学生的心目中,简直就是圣地了,儿女若是能进了北大,那就是进了天堂了。我去过北大,除了房子的古旧外,来来往往的师生,那脸一律黄种人的神情,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处。
洒家是农民,农民自然是井底之蛙,只会说“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一类的话。北大就有大气派了。北大的气派有点像刘晓庆,敢说大话。上世纪80年代末,北大有一句名言,至今想来,还让我的生在肝脏旁边的那个胆子立即鼓胀许多,那话叫“全国看北京,北京看北大。”北京是中心,原来中心当中还有中心。好有豪气喔。
最近,书店盛产与北大有关的图书。什么《北大才子情书选》《北大才女情书选》,还有北大天才的日记什么的,诸如此类。这唤起了我对北大的印象。
对北大有了直观的印象,是在我和几个北大毕业的学生有过往来以后。
我的同事中,有一个北大学生。这里,姑且称他为阿桂吧。他是属于“名士派”一流。据他说,他高考之前都在打牌,不怎么肯用功的。也不晓得怎么折腾的,一不小心就考进了北大。他的话完全是真实的。小小的脑袋,却特别管用。他是我们编辑部最聪明的一个人,简直就是活字典。一切不懂的问题,问了他,都会得到圆满的解决。他从不练字,可书法的成就,在我看来,简直直逼朱以撒,如果他稍稍练练,福建,肯定没有朱以撒的地位了。
名士自有名士的风度。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他就穿名牌了,一双皮鞋大几百元,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他毫不心疼地将其踩在脚下。不过,他也不完全穿名牌,有时,却穿解放鞋和军装。那是老式的、在“文革”中很流行的军装——整幢大楼,就他一个人穿。穿衣戴帽太过于与众不同,这也是需要勇气的。北大人就有这样我行我素的勇气。为了向北大学习,我也我行我素,剃了光头,也不破帽遮颜,照样招摇过市,哈哈,洒家也俨然北大名士了。
两次职称考试,他都因为要看足球赛而放弃了。以他的北大牌子和工作资历,本是最有资格上高级职称的人,然而,他现在还是中级职称。
他爱看金庸,说金庸的书是成人的童话。有一些日子,是言必谈金庸。他似乎不喜欢鲁迅。有一回,他见我在看鲁迅的书,以名士的口气说出了一句名士名言:“鲁迅,无非就是骂人。”这话让我生气,也害苦了我,让我花三年业余时间,写了一本《鲁迅与他“骂”过的人》,书写好了,这才算出了一口鸟气。
我到过他家,他的书柜中书不多,没有金庸,却有一套《鲁迅全集》,还有几本高长虹的书。高长虹是和鲁迅捆在一起的人。高长虹的书有点生冷,我也没有买到。我不喜欢金庸,但我家里却有三联出版的全套的金庸小说。乍看,金庸的小说是成人的童话,有童话的想象,但内容和思想却陈腐得很,是穿着童话外衣的古尸。
巧的是,据说北大不是为了捞百把万钱,而纯粹什么也不为,把金庸聘请为名誉教授。这不仅是金庸当名誉教授的问题,也关乎北大的名誉。从此,北大多了侠气,多了豪气,连弱不禁风的北大才女,也多了扶弱锄强的精神,敢于为本•拉登和萨达姆叫好,粪土西方诸列强——这是后话,容后再表。
阿桂是我的朋友,有损他光辉形象的话我不愿多说,就此打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