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经济法教程
分類: 图书,法律,经济法,经济法学,
作者: 田艳 等著
出 版 社: 中央民族大学
出版时间: 2008-8-1字数:版次: 1页数: 251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11085617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民族经济法是经济法的一个新的分支学科,目前理论界对该新兴学科的研究仍然比较薄弱。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行法律调整历来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任务,由于民族地区的经济中确实
存在着一些与一般地区不同的经济现象与经济问题,这就需要经济法进行相关的干预,干预的目的和手段也要与一般地区有所区别,这就凸显了民族经济法成为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学科的必要性。同时,民族经济法学科的确立和深人研究,也丰富了经济法的研究内容和视野。
作者简介
田艳,女,黑龙江桦川人,法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民族法学专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民族法学和人权法学方面的研究。曾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并主持或参加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研究,参编过多部学术著作。代表作有《中国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法律保障研究》、《试论民族自治地方获得利益补偿的权利》、《试论少数民族基本文化权利的界定》、《案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等。
目录
导论
一、研究现状
二、研究方法
第一章 民族经济法概论
第一节 民族经济法的内涵
一、关于民族经济
二、民族经济法的概念
三、民族经济法的特征
四、民族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研究民族经济法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理念的演变凸显了民族经济法的重要性
二、民族经济法的创制与实施是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重要途径
第三节 民族经济法的渊源
一、关于法律渊源
二、关于民族经济法的渊源
第四节 民族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族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民族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二章 少数民族经济权利研究
第一节 少数民族经济权利概述
一、关于经济权利
二、少数民族经济权利的概念
三、少数民族经济权利的特征
第二节 狭义的少数民族经济权利
一、少数民族财产权
二、少数民族的工作权
三、少数民族的生活保障权
第三节 经济管理自治权
一、经济管理自治权的界定
二、经济管理自治权的种类
第四节 民族经济发展权
一、关于发展权
二、对民族经济发展权的界定
三、少数民族的参与权
第五节 获得帮助权
一、获得帮助权的理论基础
二、获得帮助权在中国的实施状况
第三章 民族地区产业政策法
第一节 西部大开发为民族地区调整产业政策创造了机遇
一、西部大开发促进了西部地区迎接东部的产业区域转移
二、东部地区的产业区域转移的现状
三、民族地区调整产业政策的历史性机遇
第二节 其他国家关于产业政策法的成功经验
一、日本的产业政策法
二、美国的产业政策法
……
第四章 民族地区的环境资源法制
第五章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产权
第六章 民族地区财税法制
第七章 民族地区旅游法制
第八章 民族经济法的实施与监督
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民族经济法概论
第一节 民族经济法的内涵
一、关于民族经济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多学科融合交叉研究经济与社会现象已经成为学科发展的一个趋势。民族经济学就是这样一个交叉学科,其研究对象,“简单说来,就是研究各民族的经济问题,它是从民族方面来研究经济问题,或者说,从经济方面来研究民族问题。“从广义上来说,民族经济学是以某个民族或某些民族的经济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不论是外国的民族经济问题,还是中国的民族经济问题,都属于它的研究范围。从狭义上来说,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研究我国少数民族的经济问题。它包括的范围也是多方面的,可以把一个少数民族的经济问题作为专门的研究对象,也可以把一个民族地区(包括若干个少数民族)的经济问题作为专门的研究对象,还可以把所有少数民族的经济问题作为综合研究的对象。”①所谓的少数民族经济,指的是多民族国家中处于少数的那些民族的社会生产与经济生活,在我中国是指除汉族以外的所有其他民族的社会生产与经济生活。它是从少数民族角度来讲的经济问题。①对我国少数民族经济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是经济文化类型理论。经济文化类型是指居住在相似的生态环境之下,并操持相同生计方式的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经济和文化特点的综合体。中国经济文化类型的基本框架大致是:一是采集渔猎经济文化类型组,这个类型组内人们劳动的主要内容是根据需要而去收集生态系统在循环代谢中产生的剩余能量。这是人类在生产技术发展的早期所采用的谋生手段。严格说来,这一类型组中含有两个经济文化类型,即以鄂伦春族为代表的山林狩猎型和以赫哲族为代表的河谷渔捞型。新中国成立以来,这一类型组内各族人民的经济文化都有了许多的发展和变化,但在这些变化中仍然能够看出生态环境和传统的生计方式在他们进行文化选择时所发生的影响。二是畜牧经济文化类型组,它的生态学原理就是在人与地、人与植物之间通过牲畜建立起一种特殊的关系,构成一条以植物为基础,以牲畜为中介,以人为最高消费等级的长食物链。这个类型组至少还可分为四个类型,即以部分鄂温克族为代表的苔原畜牧型、以蒙古族为代表的戈壁草原游牧型、以哈萨克族为典型的盆地草原游牧型、以藏族为典型的高山草场畜牧型。三是农耕经济文化类型组,可以分为以下六个经济文化类型:山林刀耕火种型、山地耕牧型、山地耕猎型、丘陵稻作型、绿洲耕牧型和平原集约农耕型。我国民族学工作者在经济文化类型理论的运用中加入结构层次分析的见解,即要求对每一个经济文化类型都要进行结构层次上的划分,以求认识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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