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责任与正义:关联批判(当代世界学术名著)
分類: 图书,法律,刑法,总则,
作者: (英)诺里 著,杨丹 译
出 版 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3-1字数:版次: 1页数: 323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00103402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评论
诺里严谨地引导着读者,在每一章的阐释、总结以及各章的呼应上都总是异常详尽而透彻。
——Journal of Law and Society(《法律与社会期刊》)
本书对当代刑法理论及其法律形式上的体系性问题进行了敏锐的、富有挑战性及说服力的论证。
——Law Quarterly Review(《法学季刊》)
非常重要及富有野心的刑法新著。
——Modern Law Review(《现代法学评论》)
描述
刑事正义思想中康德哲学问题的开创性研究方法
犯罪教义问题的创新性研究
不囿于任何个案判决的法学理论著作
内容简介
在传统观点经受反对、危机和挑战的时刻,本书针对晚近在刑罚和刑法领域存在的理论争议提出了大胆而新颖的见解。
与传统主观主义和修正主义不同的是,诺里提出了一种关联性或者对话性的批判来论证它们事实上都存在同样的康德问题。他建立起一种“归责关联”的理念来作为对二者进行批判的基础,并且,以此来质疑刑事正义思想方面标准的分析论述。
诺里通过寻求在个人正义方面“对康德问题的一种菲康德式解答”,来赞成和维护在康德主义中保留道德价值内涵的需要。本书的结论是对刑罚、责任与正义的关联批判,它承认在对不法行为的裁判中伴随着含混性和两种相冲突的情况,它也维护并肯定了康德正义论的真正道德价值及根本局限。
作者简介:
艾伦诺里(Alan Norrie),现任英国伦敦大学C London University)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刑法学教授,曾先后任教于英国伦敦大学玛丽皇后与维斯特福德学院《Queen Mary and Westfield College》、华威大学(University of Warwick)和邓迪大学(University of Dundee)。此外,他还担任国际批判现实主义学会(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Critical Realism)的主席。
目录
第一章 康德之后的刑事正义
第一部分 理论路径
第二章 康德哲学正义观的局限
第三章 刑事正义批判
第四章 辩证法的路径
第二部分 刑事正义思想
第五章 归责的个人化
第六章 归责的“情境化”
第七章 归责的立法化Ⅰ:总则的探索
第八章 归责的立法化Ⅱ:总则中的理论问题
第三部分 康德之后:归责关系
第九章 归责的关联化
第十章 结论
索引
书摘插图
第三章刑事正义批判
一、三类批判
坚持自由实证主义传统的学者根据某些理由,运用具有道德理论优势的研究方法,抗议对“成为批判的”这一理念进行劫持。达夫提醒我们,“当‘批判’质询这一概念在批判法律研究运动(CLS)中具有特别的含义时,该运动的支持者将不再是仅限于从事法律批判研究的理论家”。约翰芬尼斯(John Finnis)警告道,贴上了“批判法学研究”的标签,并非就暗示了“使用这个词语的人实际上充分地运用了批判方法”来证明这种方法。当芬尼斯的论证明确地以北美的研究方法为目标指向时,达夫的评论将不同的批判研究混杂在一起形成了一类通用的研究方法。需要重申和澄清的一点是,我过去承认北美批判法律研究的意义时,总是将他们的研究方法与我的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区别开来,对于我在这里所希望实现的目标来说,这种区分是很重要的。
我在刑罚哲学的著作中评论道,“CLS的作用被界定为是对法律现象的消极批判研究。没有将CLS的作用归结为能够在社会理论和历史的范围之内对其自身和法律进行更广泛的、积极的定位能力,这也许是不公平的”。马克克莱曼(Mark Kleman)的北美批判刑法能否形成一种综合的理解,将法律理解为我所追求的“内部一外部”的社会实践(参见上章),我感到怀疑。近来我已经讨论了,区分英国、北美、德国对批判法律研究的不同说法是很重要的;我还探讨了,北美的研究方法具有某些特别的缺陷(某些缺陷在英国的研究中同样存在),这些缺陷与他们未能对法律展开社会学批判有关,因而,我感觉到没有必要坚持同一类的“批判法律研究”方法。我的确发现,芬尼斯和尼尔麦考密克(Neil MacCormick)对于北美研究方法的批评在某种程度上是具有说服力的,但是,问题在于批判研究对批判作出了不恰当的解释,而不在于批判理念本身。对于各种不同的批判有一些公开的抱怨,但关键在于明确我所运用的批判的含二义,从而避免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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