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英华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辅导丛书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
分類: 图书,法律,法律考试,司法考试,
作者: 北京英华法律培训学校 组编,北大英华国家司法考试教研中心 审定
出 版 社: 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3页数: 304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010061559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不求面面俱到,但求重点突出;不求机械记忆,但求融会贯通;不求空洞理论,但求备实准确。
内容简介
浩如烟海的法条如何记忆?纷繁复杂的法律事件怎样分析?灵活多样的题型如何把握?刁钻古怪的陷阱怎样避让?……这些问题是摆在所有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面前的一道道难坎。
为了帮助考生越过这一道道难坎,达到理想的彼岸,我们组织多位司法考试的专家,精心编写了这套丛书。丛书的作者均为国內某一法律领域的知名教授。具有丰富的司法考试辅导经验,深谙司法考试的命题特点,熟悉司法考试的复习规律,掌握司法考试的应试技巧。他们将自己的缜密、睿智以这套丛书为栽体。同各位读者见面。本丛书必将以其权威性和新颖性给广大考生带来徐徐春风。
內容总览、重点透视、难点例题和例题解析,这四个视角独特的栏目,清楚地向各位读者显示了本书的特点。不求面面俱到,但求重点突出;不求机械记忆。但求融会贯通;不求空洞理论,但求务实准确。相信各位读者通过本书的学习,一定能够提高法律专业水平,掌握答题技巧,增强应试能力。总之一句话,本套丛书将为您在司法考试复习的跑道上装上腾飞的翅膀!
作者简介
北京英华法律培训学校是隶属于北大英华公司的法律培训机构。北大英华设有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各科权威教授、副教授、博士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律师界的知名教授和法律专家组成的北大英华国家司法考试教研中心,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研究和培训项目的实施。北大英华秉北京大学优良的教育传统,以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教书育人为已任,发挥和运用北大雄厚的师资和教育资源,整合中外知名院校教育优势和我国公检法及律师界的司法实践经验,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教育方法,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实用型法律人才。经过多年耕耘,北大英华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开展了法学远程专升本学历教育和历届司法考试培训,并取得了优异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储备了优秀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教学资源。为了更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实用型法律人才,我校加强了司法考试培训力量,加大了司法考试教研力度,全面改版制作升级远程教育多媒体课件,修订司考教材,丰富司考题库,改善师生互动方式和途径,精心筹划教学计划,安排培训课程。2007年参加我校培训的考生总体通过率为71.25%。2008年我校全面整合教育资源,加强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教学功能,确保司法通过率达到75%以上。北大英华成立北大英华华胜科教研发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考试命题规律、教学资源、教学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力求将司法考试培训纳入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和规模化的轨道。国家司法考试是考生通往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生涯的必经之路。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繁杂的学习内容并学以致用,是司法考试必备的素质。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使考生具备应试的素质,我们在远程教育和集中面授方面都运用了快速记忆等超越技法,使考生不仅仅把司考当全一场谋求职业的考试,更得要的是把它作为全面提升自己阅读、记忆、分析、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磨炼意志的机会,为自己的人生树立一个新的里程碑。北大英华除在北京设有培训基在之外,为了方便各地学生学习,还与法地教育和培训机构合作设立英华分校,使考生可以就近享受到英华培训。
目录
法理学
第一章 法的本体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第二章 法的运行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第三章 法的演进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第四章 法与社会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宪法学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第二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第三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第五章 国家机构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第六章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法制史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第二章 外国法制史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法律职业道德
第一章 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第二章 法官职业道德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第三章 检察官职业道德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第四章 律师职业道德
内容总览
重点透视
难点例题
例题解析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试题和答案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试题和答案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试题和答案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试题和答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试题和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试题和答案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试题和答案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试题和答案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试题和答案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试题和答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试题和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试题和答案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试题和答案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试题和答案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试题和答案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试题和答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试题和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试题和答案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和答案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和答案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和答案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和答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和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和答案
书摘插图
法理学
第一章法的本体
内容总体
法的本体是指法的现象存在的根据,是法的现象产生、发展、变化的决定性力量和根本出发点,它包括法的定义、法的价值、法的要素、法的渊源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法的定义是与法律职业、法的现象与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等范畴相联系的。法的价值是指法的规范体系中为人们所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权利与义务等。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来源,历史上法的渊源有不同的含义,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或称法的效力渊源,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的地位和效力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法的分类是多样的,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法的分类是法的一般分类,它在世界各国都基本适用,包括国内法与国际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等几种。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的效力是指人应当按照法律必须服从。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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