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蹄(精装)(杰克·伦敦文集)(The Iron Heel)

分類: 图书,小说(旧类),外国小说,综合,
品牌: 吴国祺
基本信息·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页码:236 页
·出版日期:2003年
·ISBN:7532727610
·条形码:9787532727612
·包装版本:1版
·装帧:精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杰克·伦敦文集
·外文书名:The Iron He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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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距今七百年后,“大同世界”(那是从全世界人民终于获得胜利的时候起始的)的第四世纪中,一个未来的考古学者发现了《埃弗哈德手稿》——就是本书。手稿的作者是爱薇丝埃弗哈德,美国社会党领袖安纳斯特埃弗哈德的出身高贵的妻子。它通过一个从富家小姐走上革命道路的女性的视角叙述了1912年到1932年这二十年间劳动人民对抗财阀阶级的斗争史,塑造了安纳斯特埃弗哈德这位出身工人阶级的革命领袖的光辉形象:细腻、残酷,骇人听闻而又激动人心。
作者通过幻想小说的形式,预言到美国财阀阶级的寡头政权(他称之为“铁蹄”)走向法西斯统治的必然发展道路,着重指出了所谓美国式民主的真相,至今看来仍不乏重要的启示意义。 《铁蹄》是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幻想小说之一,是杰克伦敦的杰出成就。
媒体推荐译本序
公元二十七世纪,加利福尼亚州北部松诺玛县格仑·埃仑一棵空心的橡树中发现一部手稿,作者为加州伯克利大学物理学教授坎宁安的女儿爱薇丝。她在这部回忆录中描述工人阶级出
身的美国社会党人欧内斯特·埃弗哈德如何于一九一二年二月闯进她宁静的大学生生活,在教授家几次晚宴上,欧内斯特同在座的主教、学者、大资本家、中产阶级小业主们展开辩论,使她逐渐懂得了革命的道理。那一年秋季大选中,社会党取得空前的胜利,欧内斯特也当选为国会议员。随后各国社会党发动反战总罢工,美国的财阀阶级建立起专制的寡头政权(欧内斯特称之为“铁蹄”!),把工人组织各个击破。社会党人转入地下,爱薇丝这时和欧内斯特已结为革命夫妇,她潜伏到格仑·埃仑的一个山洞中,通过同志们和忙于组织发动武装起义的丈夫秘密联系。一九一七年秋,革命被迫提前发动。铁蹄早作好了准备,设下圈套,孤立芝加哥的起义群众,并把预定在各地同时响应的社会党人都镇压下去。直到一九三二年春,就在“二次革命”快准备成熟之际,欧内斯特被捕并被处决。两个月后,爱薇丝在山洞中等待革命爆发,开始撰写这部回忆录。
杰克·伦敦于一九0七年发表长篇小说《铁蹄》,就以这部他虚构的《埃弗哈德手稿》作为本文,并假托二十七世纪中有位学者安东尼·梅瑞狄斯为《手稿》写了篇前言,说明“二次革命”也以失败告终,铁蹄横行了三个世纪之久,全世界的工人运动终于占了上风,人类才进入“大同世界”,所以该学者在前言末写上了“‘大同世界’四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这个日期!
伦敦在他创作生涯的颠峰时期,以小说家的才华和革命者的热情,精心构思了这一幅世界革命的蓝图,自以为采用了流行的惊险小说的形式,可以成为畅销书,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思想。
但是事与愿违。《铁蹄》发表后,当时的书评家多数表示不喜欢,连社会党人也有意见,因为他们主张走议会道路,反而责怪伦敦鼓吹使用暴力手段。后来的历史发展也并不像他预言的那样。一九一七年在美国没有发生社会主义革命,倒是在当时资本主义国家中的薄弱环节俄罗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处于劣势的关头,发生了二月革命,资产阶级推翻了沙皇统治,建立了共和制度,而同年十月,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武装夺取了政权。在这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伦敦的作品博得评论界的赞美,引起广大读者,尤其是青年人的共鸣,伦敦成为最受欢迎的外国作家,而《铁蹄》也被尊为革命文学的杰作。
但是伦敦已于一九一六年十一月死于尿毒症(当年有说因服用吗啡过量而死,故有自杀之嫌),终年五十岁,留下了整整五十部作品。他也不知道列宁早在一九0二年发表的《做什么?》一书中就拟订了一个革命政党的组织和活动的纲领,从而一步步地走向胜利。但是,随着社会党国际在第一次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瓜分市场而引起的大战中公开分裂,美国社会党越来越丧失斗志,伦敦才于一九一六年三月七日,公开发表退党书。这说明他到死还是忠于《铁蹄》中所阐述的阶级斗争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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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译本序
序诗
前言
第一章 我的鹰
第二章 挑战
第三章 杰克逊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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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书摘
客人散尽后,父亲把身子猛的倒在椅子里,发出一阵阵高康大式的大笑。自从我母亲死后,我还没有听到他这样畅快地大笑过。
“我敢打赌汉默费尔德博士一辈子没有碰过这么大的钉子,”他大笑着说。“‘宗教辩论的规矩!’他刚开始的时候多么像一头羔羊——我说的是埃弗哈德——一眨眼,他可就变成一头怒吼的狮子,你可曾注意到吗?他有一个有条不紊得了不得的头脑。要是他把精力放在科学上,他准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科学家。”
不消说,我对欧内斯特·埃弗哈德深深地发生了兴趣。我感到兴趣的不但是他说的话和他说话的方式,对他这个人也感到兴趣。我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像他那样的男人。我想,这怕就是为什么我活到了二十四岁还没打结婚的理由吧。我喜欢他;这一点我不得不暗自承认。并且我对他的喜欢是建筑在超越理智和不可争辩的基础上的。尽管他肌肉鼓起、脖子生得像个拳击手,他给我的印象活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广。我感觉到这个卖弄才学、夸夸其淡的人的外貌下隐藏着一个优美而敏感的心灵。我感觉到这一点,可是说不出所以然来,也许这是我的女性的直觉吧。
他的号角似的话声里有一种东西打动了我的心。这声音还在我耳中震荡着,我感觉到,我很喜欢再听到它——并且再看到他眼睛里的笑盈盈的光芒,这同他脸上的严肃的激动神情是矛盾的。此外,还有种种模糊不定的情绪在我内心起伏翻腾。我差不多当时就爱上了他,尽管我相信,要是我从此不再见到他,这些模糊的情绪会消失干净,而我也会很容易地忘掉他。
可是,我命中并没有注定从此不再见到他。我父亲新近对社会学发生了兴趣,并且又时常在家里举行晚宴,使我不得不再见到他。父亲不是个社会学家。他跟我母亲结婚后,生活过得很快乐,在他的本行,物理学的研究中,他也很快乐。可是母亲死后,他自己的一份工作填不满他心中的空虚了。起先,他随随便便地弄弄哲学;接着,发生了兴趣,他自然而然地踏进了经济学和社会学的领域。他有强烈的正义感,因此很快就燃烧起一股改革世界上一切不平的热情。这种种迹象说明他对生活发生了新的兴趣,使我万分感激地欢欣,尽管我还根本梦想不到结果会是什么。怀着孩子般的热忱,他兴奋地投身在这些新的研究中,毫不计较这些研究会造成什么后果。
他一向过惯了实验室里的生活,因此他把餐厅变成了一问社会学实验室。到这里来赴宴的有各种各样身份的人——科学家、政治家、银行家、商人、教授、劳工领袖、社会主义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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