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立法的利益分析--以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立法为例(环境资源法专题研究书系)

分類: 图书,法律,经济法,环境法,
品牌: 李丹
基本信息·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页码:302 页
·出版日期:2009年
·ISBN:780247373X/9787802473737
·条形码:9787802473737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环境资源法专题研究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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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法律的价值是一种利益价值,法的主要任务就在于确认和衡平利益,并保障合法利益的实现。以利益分析理论检视环境立法。现行环境立法在指导思想、立法原理、立法体系、立法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利益调整的不适应。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立法的核心问题是利益的确认和衡平问题。《环境立法的利益分析——以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立法为例》选择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立法作为利益分析的例证,为环境立法的完善和发展提出一种可能的研究视角,以期探寻环境立法的一般演进规律。
目录
绪言
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
四、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第一章 环境立法与利益分析理论概述
第一节 法律的利益分析理论
一、利益与利益分析
二、法律的价值是一种利益价值
三、法律的任务在于确认、保障、衡平利益
第二节 环境立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利益调整的不适应
一、环境立法的现状
二、环境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问题成因的利益解读
四、环境立法中利益调整与衡平的一般理论
第三节 环境立法利益分析的实证研究:以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立法为例
一、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立法在环境立法中的标本价值
二、废旧电子电器的回收利用处置现状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回应: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的专门立法
四、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立法的利益界分
第二章 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立法中的利益关系及其调整
第一节 厘定利益关系的标准
一、利益关系与利益冲突
二、法律对利益冲突的调整
三、确定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立法主要利益关系的标准
第二节 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立法调整的利益关系
一、环境公益与经济公益:时间和产业维度的利益关系
二、环境公益之间:时空和功能型利益关系
三、环境公益与经济私益:基于外部性的利益关系
四、经济私益之间:利益的救济与分担关系
五、其他利益之间:立法仍需关注的利益关系
第三节 国外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立法利益调整的借鉴
……
第三章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立法理念与目的:利益的共生与增进
第四章废旧电子电器管理法律制度建构的思考:利益确认与衡平的实证分析
结论:从利益衡平关系入手完善我国环境立法
附录一:环境法的利益分析论纲
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旧电子电器管理法(建议稿)
附录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旧电子电器管理法(建议稿)》的说明
附录四: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附录五: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参考文献
后记
……[看更多目录]
序言中国目前环境问题呈现出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中国快速发展的三十年中集中出现。历史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将因经济的高速增长而集中爆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与改善环境的长期性、复杂性的矛盾也越来越尖锐。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资源压力,我国十分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颁布了28部环境资源法律,已经基本上做到在解决主要环境问题时有法可依。但应当看到的是,我国现行环境立法还存在诸多“缺陷”,难以适应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离党和国家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现行环境立法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有的立法项目选择失当,有的立法回避重大问题,缺乏针对性,有的法律覆盖面过窄,有的法规部门色彩较重,有的立法内容与时代相背离等。
“事危则志锐,情迫则思深”。通过检视我国环境立法,我们不难发现,造成上述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现行环境立法难以对与环境相关的利益格局作出恰当的反应,正当利益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障。马克思曾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
文摘第一章 环境立法与利益分析理论概述
第一节 法律的利益分析理论
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认为,利益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是社会生活中唯一的、普遍起作用的社会发展动力和社会矛盾根源,一切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都可以从利益那里得到解释。。利益分析是依据利益原则揭示出人们社会生活背后的利益动因,找出利益关系所赖以表现出来的生产关系,然后从这种利益动因和利益关系出发来说明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历史现象。。因此,利益分析是一种重要的法学研究方法,是理解各种社会主体本性及其运行趋势的重要工具。正确的利益分析可以帮助立法者解析立法背后繁杂的利益关系,找到因势利导和定分止争的途径,保障法律的有效执行,促进科学立法或决策。反之,不当的利益分析或者忽视利益分析,可能会致使立法者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关键点,增加法律实施的成本,导致法律制度设计的失当或决策失误。
后记改完本书,已是深夜。少了即将书稿付梓的喜悦,扑面而来的是无以名状的空寂。静夜独思,感触良多!
本书最初的思考来源于硕士期间和李启家教授合作的一篇会议论文《环境法的利益分析之提纲》,这篇论文提出了法的利益分析理论以及环境法利益分析的主要思想和大致框架。环境法的利益分析理论是我近年来的主要研究领域,也是环境法的基础理论之一。我也一直希望运用利益分析理论对某一环境立法进行实证分析,以期找出能够指导环境立法的普适性的规律,并进一步完善环境法的利益分析理论。在攻读博士期间,我追随导师孙佑海教授参与了《可再生能源法》、《海岛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的起草调研工作,对我国环境立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有了感性的认知。我还在王灿发教授的指导下,参与了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相关研究工作,有机会对环境司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理性的总结。博士毕业到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后,我对我国环境执法难的问题更是有了切身体会。我深深地感到,环境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滞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环境法发展和完善的瓶颈,许多法律制度经不起“拷问”,甚至难以自圆其说。2005年我参与了导师孙佑海教授主持的司法部部级课题的研究,这个课题是关于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立法的。废旧电子电器管理立法在我国势在必行,也具有理论研究意义上的典型性,这为我运用利益分析理论进行实证研究提供了一个恰当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