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汉时期,我国已经有了第一部婚姻法典----<<汉婚律>>它的内容包括婚姻范围(禁止直系亲属通婚),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后嗣,离婚等六方面的法规.
千古之谜: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诞生
《吕氏春秋》曰:“昔太古常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畜积之便,元器械舟车城郭险抯之备。”
秦人吕不韦除了第一句“”有误外,其他应是有道理的。动物园里的猴群都有猴王之分,蜂蜜也有皇后、工蜂之分工,人类之初,怎会没有君臣?尚若此处意为夫妇之君,那权当别论。
此处我要讲一下,中国,也许是人类第一部婚姻法诞生的经过和内容。也就是说伏羲女娲氏定婚姻嫁娶以前的情形。
言归正传,前面我说到了女娲被后人美其名为:女皇。那么女皇倒底有多大功劳,可享受此一美称。原来在很早很远伏羲以前的古代,人们“聚生群处,血缘群婚”,其时的婚配并不是象今日这样,那时男女婚姻也太自由了,不需要介绍人,也无需父母亲同意,想跟谁同居就跟谁同居,随时随刻只要双方满意就可以成为夫妻,今日为夫妻,明日大家就可以散伙,另跟他人。所以其时,“不独亲其亲,不独爱其子。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有权势力量的男人可以拥有许多女人,而那些弱小者则无配偶,有时两个或数个男人看中同一个女人,他们之间就会发生嬲斗和撕杀。男女双方婚姻也没有法律保护,其时兄妹、母子、父女都可能成为配偶夫妻,近亲结婚更是普遍,因此奇异怪胎也多,养下的后代也大多是残废不全,无用之人。说到底,有时人类伦理忠诚还不如禽兽,大到雁和老鹰、小到燕子、麻雀,都是一夫一妻制。
当时的情况真是遭透了,发展到后来,因为人口多,长辈分不清自已的子女是谁;子女也不知自己为谁所生。女娲看到此种情形,心情非常沉重,就和伏羲商量,要想一个好办法来改变此种无伦理的状况。
伏羲先是不以为然,“自古至今,多少年来我们人类不就是这样过来的吗?想当初我们从几个人,几百人、几千个人发展到成上万人……,人口不是照样有增无減吗?”
女娲说,“你们男人只会狩猎,没有女人心细。人之初最重要的要发展人口,那是没有办法的事。现在人口多了,我们不但要讲究数量,更要求讲究质量。现在国内常常出现许多怪胎,生下来人不象人,鬼不象鬼,一个身体二个头,两个身体三条腿,有时还长有尾巴,这哪里是人。生下来后杀也不好,养也不行,只好将他们送到一些荒僻之处,让他们自生自灭,所以现在我们周围都有些奇怪的小国家,什么三首国、长股国、长臂国,长颈王、长尾巴的长乘人等。
由于是先天不足,近亲生育产生后代怪种,当然不受人们喜爱,他们自己也很苦脑和自卑,迟早这种所谓国家不是因为先天不足自灭,也会被那些看不起他们的人消灭。你看还能让这样不正常的情形一直继续发展下去吗?再说我们女人“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要历经许多痛苦,结果生下来有时却是残废无用的怪胎,你说寃不寃?”
伏羲听后,也觉有些道理。于是他说,“你想怎么办?有什么好办法尽管说。”
女娲说,“我想使人间男女都象我俩一样只是恩爱夫妻关系,而且使他们都有一个固定的住所,而且可以两人互相敬爱永不离开,这样才不会乱,而不象以前那样过着男女混杂的群居生活。如果女人得到男人叫做有家,男人得到女人就叫做有室。”
伏羲问,“到底是男人到女方那边去呢,还是女方到男人这边来?”
“我认为应该女的到男人这边来,为什么要这样做,自有我的道理。男女由于生理上的原因,一般来说男子都比女人强壮,所以一些狩猎、造房都是男的做得多,女的做得少。女人体弱,只能适应做一些家务事之类,理所当然应该受到男人的保护,因此我认为女人应该服从男人,住到男方一边。为此我为这样的做法起了个名子,叫做“定婚姻,制嫁娶”,男人得到女人叫做娶,就是将女人取过来的意思。女人有了男人,到男方家里去就叫做嫁。也就是说只有女人到男方去,才算有一个完整的家。”
伏羲仍未完全理解女娲的想法,他说,“男女俩人成为夫妻,当然是家室的根夲条件。我认为只要两人情投意合,离开公共住所,另外建造一个住所,和和美美地在一起过生活,养育后代。不也是很好吗?为什么一定要分男娶女嫁,使女人们感觉有一种依靠男人,低人一等的嫌疑呢?”
女娲说,“这层道理我也想过,虽然是好,但是也有它为难不足之处。你想,既然有了夫妻,当然就会存在父母,父子、母女等一系列亲属关系。做父母的辛辛苦苦将子女们养大,到后来子女一个个结婚,双双都到外边另组家室,留下父母老夫老妻在家里,孤苦伶仃,好不淒惨,万一老夫老妻之中,先走一个,只剩下一个孤家寡人,形影相吊,你想他一个人过的是什么日子,能会快乐幸福吗?”
伏羲认真听,女娲继续说,“每个人都会年老体弱的时候,年纪一大难免会耳聋眼瞎,做什么事都不如年轻时方便利落,在这时最好有子女在身边,可以奉养服侍他们。假使做子女的都只顾自己,各管各的去了,那么年老体弱的父母怎么办?人为万物之灵,当然不能象野兽一样,自己长大了就不顾父母死活,要知道父母将自己养大,培育成人也不容易,怎么可以另外居住,丢下父母不管呢?”
伏羲说,“你讲的这些父母养育子女,子女也应报恩的道理都不错。只是既然女子嫁到男方,那么女方的父母又有哪个去服事奉养呢?难道女方都是没有父母的吗?”
女娲说,“ 我定出这个规矩,实是不得已的办法,无法各方面都能全照顾到,只好先顾一头,这就是前人所说的‘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较取其轻。’况且照我办法做,也并非没有补救的方法,因为女方不见得只生女儿不生儿子,假使有了儿子,那么女儿嫁出去,儿子在家仍可奉养父母,何愁没有人呢?即使女方家没有儿子,那么男方也可以到女方家,做个上门女婿。当然也可以将女方父母接过来一起住。”
伏羲说,“你这办法很好,只是在嫁娶的时候另外还有没有什么附加条件?”“有!”女娲回答说。“我想还应有三个基本条件。第一个叫:正姓氏。第二个叫:通媒妁,第三个则是男方要先行聘礼。”
“什么叫正姓氏?”伏羲问。
女娲说:“夫妻的结合就是要生儿育女,繁育后代,也叫做传种接代。但是同一个祖宗的男女不能配为夫妻,假如不是这样做,配了父妻以后生出的子女大多都不健康,不是聋就是哑,或者带残疾,或者是白痴。即使第一代没出问题,到了第二代还是要出问题的。或是愚蠢,或是短命,或是不能生育。所以我要把‘正姓氏’这一条放在最前面,以表示它的重要性。这一点决不能马虎,因为我们以前不懂这个道理,吃的亏太大了。决不能近亲结婚,这条我们要写进法律中去,要他们严格尊守,不得违反,否则就要受到处罚。”
伏羲问:“第二条通媒杓又是什么意思?”
“这是郑重嫁娶的意思。婚姻大事,来不得马虎。我看现在男女的结合太不郑重严肃了。我看他们年轻人的结合,大多数都是情欲的冲动,而没有另外的心思。青年男女的情欲夲来是极容易冲动的,青年男子更是如此,他既因情欲冲动而结合,那么一旦当这情欲冲动的热情逐渐低落后,双方就不免会冷淡起来,久而久之,双方会产生厌恶和争吵,产生离异的想法。
天下的许多事情,就象那潮水一样,来得快,退得也快。年轻人结合得快而容易,那么分散起来也会非常容易。夫妻结合,原是想是组织一个永远美满幸福的小家庭,如果草率从事,婚姻不稳定,不但自己会痛苦,也会伤害到子女,当然也不是双方父母所希望的。因此也就算不上是真正的幸福。”
伏羲又问:“那么怎样才能保证家庭、婚姻的稳定呢?”
女娲接着说“所以我想出来了一个通媒灼的办法。媒,是谋划的意思,妁是斟酌的意思。男女之间果然情投意合,有结婚嫁娶之意,那么一定要严肃认真,可以请亲戚朋友,或有威望德行的人做介绍证婚人,这样婚后不但可以得到大家的承认尊重,而且可以防止那些贪财恋色、不诚实的坏人借婚姻钻空子,而且自己的行为也可以受到道德的约束。更可以避免那些仅因情欲,而不论年纪、品德、相貌、性格、才干、爱好等原因所造成的危害。”
伏羲说,“有道理,那么第三个条件行聘礼,又是怎么回事呢?”
女娲说,“这一条我是专对男方而设的。夫妻不和离异大多都是男的对不起女的多,而女的对不起男的少。我主张女嫁男娶就有这方面考虑,而并非重男轻女,也非重女轻男。我之所以定出这个行聘礼的办法是:凡嫁娶之时,男方必须先要备送一些财礼,以表明诚心嫁娶和对女方的尊重,不致于婚后,男方会认为女人是送来受我保护利用的,应该完全服从自己的管教和意志,而使女方失去平等自由和尊严。如果男方不讲究道德,欺侮凌辱女方,另行婚姻那么男方也会相应受到经济损失。这样可以使男方不敢轻率对待婚姻。”
伏羲说,“你讲的道理是很充足的,只是男女婚嫁该送什么聘礼好,又该送多少?会不会因聘礼轻重又产生什么问题出来。”女娲说,“不错,我们现在还很落后,主要是靠狩猎而生的茹毛饮血时代,现在最贵重的东西也只有兽皮。我看就以兽皮做为聘礼。” 伏羲问,“用几张呢?” “用二张皮,不多不少,贫富皆宜。之所以用二张皮,是取一个‘夫妻成双,白头到老’的好口采,你看这样好不好?”女娲说。
伏羲笑着说,“好是好,只是你的这个办法也太绝了,剝夺别人自由,制止人家自由恋爱,只怕几千年后的青年都会恨你,骂你是罪魁祸首呢!”
女娲有点不高兴“我没有剝夺别人自由,也没有制止人家自由恋爱,我只是要求人们能够相互尊重,能有真正的情爱,是为大家好。在没有结婚前,大家仍可以自由恋爱,只是要求结婚后男女双方能尊重爱护这种婚姻。假如几千年后,人们能找到更好的方法取代我,我也情愿。至少我己为人类几千年文明进步发展做过一件好事,有此也就问心无愧,感到万分满足了。”
当下伏羲、女娲二人作了决定,第二天就向全国宣布了婚姻政策。并要求严令执行。而专管这件事的当然是女娲了,为了让老百姓知道“制嫁娶、定婚姻”的好处,以及近亲结婚的危害性,她还亲自编写了中国,也可能是世界上第一部婚姻法和科普读物,名叫:《灵母经》。
可惜此经同炎帝的《灵纬》一样,因为时间久远,已经失传了,只有伏羲氏专讲宇宙的最初形成,及天文、地理、人情的巨著《亁鉴度》目前还流传在人世间。
伏羲还怕女娲一人忙不过来,特指派一个名叫蹇修的大臣对女娲进行辅助帮忙,主要是负责办理“通媒妁”这方面工作。
风俗一改,自此以后男女的结合就不象野兽那样杂乱无章了。因此老百姓给女娲又起了个美号叫作:神媒。也有称她为送子娘娘,自从佛教西来,因观音之善,女媧的美名,便由送子观音代替了。很少再有人知道,中国的最早的送子娘娘是女娲。人们只能从我国许多地方的出土的汉墓壁画上还能见到手拿规矩,人身蛇尾的伏羲、女娲相爱图。说明墓中是一对恩爱夫妻,至死不忘婚姻法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也希望死后能像伏羲女娲那样天长地久,与日月同在,恩爱无尽,所以才将它放在身边,留作永久记念。当然,另外还有一重意思,因为女娲为送子娘娘,希望托她的福能子孙平安兴旺。补充一句,此文中的主人公伏羲,女娲距今已有50多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