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人红是非多
4、时间:2006年原告:汪洋 被告:郭德纲
喧闹一番后撤诉
2006年3月7日,汪洋的律师正式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郭德纲侵犯汪洋名誉权”的起诉书,主要提到两个地方侵犯了汪洋名誉权:一个是郭德纲的相声段子,另一个是郭德纲在自己博客上写的一段文字。
先前,郭德纲在自己的博客上贴了《我叫郭德纲》,里面提到儿时的汪洋:“他家是卖汽水的,这孩子每天骑三轮车拉着汽水、啤酒满街跑。每当看到我练功,他总是一副轻蔑的面孔。我也很纳闷,他喜欢相声为什么不学不练呢?很多年后,这个不学不练的孩子红遍天下,他叫汪洋。”
从事演艺事业的汪洋承认,郭德纲写的是事实。“可是他说我不学不练的那些话,那就是在诬蔑我。”
2006年,汪洋从朋友那儿了解到,1月12日在解放军剧院的返场演出中,郭德纲在一个小段子中“挤兑”了自己,指名带姓地说“汪洋的老婆跟别人睡觉,汪洋因此要自焚”。
那天是春节假期的某一天。“我看了那个视频,还有那段文字,很受不了。我没有他手机号,就给他的师父侯耀文打了电话。”两个小时后,汪洋接到了郭德纲打来的电话。
据汪洋说,这是事情发生之后,他们通过的惟一一个电话。汪洋回忆,元宵晚会录完,自己就出国了,等2月21日回到北京,才知道这段视频在网上被广泛转载,那段文字在网上也依然存在,媒体也开始报道说汪洋太太如何如何。
2月28日,汪洋开始接到各路记者的电话,很多人都认为他是在炒作。于是他连线网易等网站,公开提出,要郭德纲在3月3日前通过主流媒体向他及家人道歉,“可是我没有等到郭德纲的道歉”。于是,汪洋一纸诉状,将郭德纲告上法庭。
3月13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在起诉书中,原告汪洋要求郭德纲公开道歉并保证以后绝不再犯,而且要求郭德纲在三个以上全国性媒体上进行书面形式道歉,以消除影响。
4月19日,郭德纲通过媒体向汪洋及其家人道歉,汪洋一直没有回应。
4月23日,汪洋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征得本案另一原告———汪洋太太王艳冬同意后,撤销对郭德纲的起诉。
至此为止,汪洋及其妻子王艳冬状告郭德纲一案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