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面临第三次修改,力求解决现有专利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包括改进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和授权方式,完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制度等。其中,没有任何创新内容的“垃圾专利”将进一步得到遏制。
记者日前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到,我国1985年颁布的专利法,在经历1992年和2000年的两次修改后,现在正面临第三次修改。目前修改的前期工作已经启动,正在进行研究课题的招标。
据了解,在2005年,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达到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量分别为11万件,都位居世界第一位。但与此同时,一些没有任何创新内容的“垃圾专利”,主要集中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两个领域。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认为,产生“垃圾专利”的原因主要有两个:首先,中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领域的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创新高度有限,申请的数量较大,中国目前采用的初步审查的方式必然带来授权专利良莠不齐的可能性。另外,地方政府一些鼓励专利申请的资助政策尚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以专利申请数量作为衡量标准可能会导致少数申请人出于投机心理,将不做任何改进的现有技术申请专利,以套取地方政府资助。
“虽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中出现了少量‘垃圾专利’,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及其初步审查制度仍然适合现阶段中国国情,并与国际规则接轨。”他说。
田力普介绍,除修改专利法以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将通过建议地方政府完善专利费用资助和奖励政策,把资助重点集中在那些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发明专利上,以杜绝申请人恶意套取资助的现象。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众和企业利用无效程序减少“垃圾专利”的危害等方面的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减少“垃圾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