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17日,在游泳中心召开媒体通气会3个小时后,于芬及其委托律师也火速召开了一场名为“公共治理中的软法”座谈会,以回应游泳中心发布的“关于对于芬奖金发放情况的说明”。于芬以及委托律师王兆峰、韩梅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新华出席了本次座谈会。
“这件事情,小的看来是于芬奖金发放的问题,大的是关系到每个人对生存权利的维护。如果这方面不能保证,我们会受到很大的打击。”于芬的奖金门事件,被大家称为是一场“民告官”的对决,在这一点上,于芬非常能够带动起大家的情绪。
“在中国跳水队,每年都有我的学生进入世界前三,但我从来不知道他们的奖金,包括我能够得到多少。为什么你们要通知他们这么多人来领我的奖金,为什么你们不告诉我事实的真相?”在于芬看来,其中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伏明霞曾经2000年1月获得世界杯3米板亚军,那场比赛甚至还是自己带着爱徒前往参赛,但最终的奖金却不堪一提。
“我这10年来都在北京,从清华大学到体育总局,虽然不近但也不远。如果每次要领奖金,为什么每次他们都不通知我,只是找人来替我领,而且我每次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
于芬回忆,自己曾经在4月前去监察局,当时相关的工作人员曾经一笔笔地向她核对每笔奖金的情况以及何人已经代领走。但于芬表示,她当时就已经把这些代领人的确认信息全部否决,因为这些奖金几乎都没有到自己的手里。“当时我记得他们给我列出的是18笔奖金的明细,后来他们公布在网上的却只有了4笔,而今天你们却又在他们给出的声明中数出了20笔。”于芬有些无可奈何,“每次的奖金数额都不一样,更何况代领人了。”
在于芬的委托律师看来,游泳中心当初曾经表示曾有5人替于芬代领过奖金现金,而在今天的媒体通气会上,在相关材料中却又更改为:“一人代为领取了活期存折,为180305元;其余的奖金34208元,分别由其他4人代为领取了现金”。这其中一人由代领现金改为了代领活期存折,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是不严肃和负责任的。
对于接下来的计划,于芬及其委托律师表示由于时间太仓促,详细计划还在制定中。“不过要求监察局给出书面的答复,这是我们一直都在争取的。”于芬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