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市人事局了解到,我市引进人才、留学人员被列入专项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对象。哪些人才能够申购、如何申购经济适用房都有了新规定。
六类人才可以申领
按照《关于加强我市专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专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包括: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者;2、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技术职称者;3、持有中国护照,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回国后取得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留学人员。4、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等;5、获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省级特级教师、国家级名医生、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体育、文艺等专业同等荣誉者。
申购条件按照《杭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申购程序六个步骤
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对象可在杭州人事网www.hzsrsj.gov.cn下载并填写《杭州市市区专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一式两份),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有关内容核实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盖章后报市人事局相关部门审核。留学人员报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地址: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015室)审核。
市人事局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房改办审批;
市房改办审批同意后,发给《杭州市市区专项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领取《杭州市市区专项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申购者,将由市建委安排落实专项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房源;
市人事局按照有关办法和程序,负责申购对象的分房选房,并将购房明细表报市房改办备案;
最后,申购对象持《杭州市市区专项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等相关资料,就可以与专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办理购房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申购需要提交六种材料
申请人在提交《杭州市市区专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的同时,还须提供6类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住房情况证明材料;收入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校验原件。
已经持有原《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申请对象,经审核符合申购条件的,可按现行规定和程序,换发《杭州市市区专项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如果想了解具体政策,可以向市房改办和杭州市人事局咨询。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联系电话85167759;市专家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电话88389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