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的“鲍迪奇号”海军间谍船
海底情报吸尘器——“鲍迪奇号”
编号为T-AGS62的“鲍迪奇号”海军间谍船是美国的5艘海洋地理勘测船之一。这5艘海洋地理勘测船一年到头都在世界各地的海洋上游荡,用其统一装备的多波段大视角精确海洋声纳搜集海洋情报,具体包括海上导航、海图绘制、短距离导航援助、潮夕情况、卫星导航、雷达导航、海上航行定位、海上浮冰、热带风暴、天气、深海及近海勘测、海面海底海水取样及分析、海洋环境调查等38项,其中“鲍迪奇号”上的拖带式海底声纳更是如同“情报吸尘器”,把所经之处的海洋情况摸得一清二楚,所搜集的情报主要供美国的战略核攻击潜艇主动进攻或者拦截他国潜艇之用。
“鲍迪奇号”的前身是1929年由丹麦哥本哈根一船舶建造公司建造的客轮,美国海军1940年购得该船后立即改装成海上间谍船。改装成功后,老“鲍迪奇号”先后被派到巴拿巴、牙买加、古巴等海域执行间谍任务。1942年,它又出征巴拿马、哥伦比亚和哥斯达黎加之间的海域执行海洋情报搜集任务。1944年1月6日,老“鲍迪奇号”被正式调派到美国海军太平洋舰队服役,在夺占夸贾林岛、占领西班牙和夺取冲绳战役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在冲绳战役中,这艘间谍侦察船在关键时刻居然还救了两艘被击沉的美国海军舰船上的官兵。此后,该船一直驻留冲绳到1945年11月,然后才返回美国。从1946年开始,老“鲍迪奇号”一直呆在比基尼岛附近,担负美国的原子弹爆炸实验观察任务。老“鲍迪奇号”在退役前先后获得了3枚作战星勋章。
新一代“鲍迪奇号”排水量5000吨,舰长329英尺,舰宽58英尺,巡航速度16节,1996年7月下水,上有船员25人,“科研人员”30人,多为美国海军资深间谍专家,舰上的实验室面积4000平方英尺,实验室的设备可以当场检测出海水取样的结果,并且同步发送到美国国防部的相关情报机构。
分析人士认为,美军现在把近一半的侦察船调集到了东亚海域,是因为在美军看来,台湾海峡的局势很可能又到了一个敏感时期,必须对海峡两岸、特别是大陆军队的一举一动加强侦察和监视。新加坡媒体评论说,美国海军此时出动如此多的间谍船,显然是加紧对大陆军事行动情报的监视和搜集。
附:国家海洋局近年对外国间谍船执法情况一览
2001年
4月15至16日针对美国海洋大气局所属“BONAIDH.BROWN”海洋调查船拟在我国黄、东海海域进行调查作业未获得我国政府批准的情况,为防止该船进行非法作业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东海总队派海监飞机对该船计划作业海域进行了监视。确保了该船未在我国海域从事非法作业。
5月12日至6月6日中国海监北海总队、东海总队先后对在我国管辖海域非法作业的美国“BOWDITCH”军事测量船和为其护航的两艘美国海军舰艇进行了跟踪、监视、取证,警告其行为侵犯了我国海洋权益,责令其停止作业,离开我国管辖海域。
6月1日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对从事中外合作“东海海水与海底作用声学实验”海上调查作业的美国科学考察船“R/VMELVILLE”号进行了登船检查。
9月14日至21日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对中日合作“东亚沿岸性介形类古生物演化学研究项目”野外调查进行了随船检查。
9月25日至30日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对在我国黄海海域非法作业的俄籍“GEOARCTIC”测量船进行了阻止,迫使其停止非法作业,离开我国管辖海域,有效地维护了我国海洋权益。
2002年
5月,中国海监船舶在执行东海沉船事件维权执法任务过程中,在东海我国专属经济区内发现俄罗斯“CS-7”号和“CCB-208”号电子侦察船擅自进行侦察活动,当即向其申明我国政府的立场,并对其进行了跟踪监视和驱赶。
8月,中国海监船舶在东海我国专属经济区内发现未经我国政府批准擅自非法进行测量活动的美国海军“萨姆娜”号军事测量船,对其进行了跟踪监视,申明我国政府的立场,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离开我国管辖海域。
8月至9月,中国海监船舶和飞机对擅自闯入黄海我国专属经济区非法进行海上测量作业的美国海军“鲍迪奇”号军事测量船实施了跟踪监视。监视工作历时23天,海上航行3491海里;空中飞行10架次,获取大量的监视资料和证据。
随航监督检查
6月,韩国“探海Ⅱ”号调查船经我国政府批准在我国黄海管辖海域进行“黄海中部构造研究项目”调查作业,中国海监执法人员对调查活动实施了全程随航监督检查。
6月30日,中国和越南北部湾海上划界协定生效,我国与周边国家划定的第一条海上边界线正式产生。为维护我国在北部湾海域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自8月起,中国海监船舶、飞机组成混合编队,对边界线我方一侧海域实施了巡航监视,显示了我国政府对北部湾海域的实际管控能力。
☆自7月7日起,日本政府不顾我国政府的强烈反对,单方面在东海中日双方有争议海域进行海底油气资源调查。针对日方做法,我国政府派出中国海监船舶、飞机,对日方作业船队的海上调查活动进行了长达6个月的维权监管。该监管行动仍在持续中。
2003年
国海监东海总队对外籍船舶实行船位监管制度。对我国政府批准的巴哈马、巴拿马等两国共3艘船舶,在我国管辖海域进行3个航次海底光缆铺设及维修等海上作业活动,实行严格的船位报告制度,接收并处理船位和活动情况报告共74份。
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所属“中国海监22”船和“中国海监18”船,于2003年7月14日至31日,对未经批准进入我管辖海域的美国海军测量船“黑森”号实施跟踪监视。
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所属“中国海监22”、“中国海监18”和“中国海监11”船,于2003年7月31日至8月17日,对未经批准进入我管辖海域的美国海军电子侦察船“常胜”号实施跟踪监视。
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所属“中国海监18”船,于2003年10月28日至11月13日,对朝鲜物探船在黄海北部的活动实施巡航监视。
2004年
☆对涉嫌侵害我国海洋权益,进入黄、东海我国专属经济区的美国海军“VICTORIOUS”号和“EFFECTIVE”号测量船、俄罗斯“MBICTYHRYC”号调查船和“CCB-208”号海军侦察船、日本海上自卫队多艘驱逐舰进行了监视、取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对经我国政府批准的,包括在我国南海北部开展海上科研活动的德国“太阳”号调查船在内的涉外海洋科学研究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
2005年
在东海、黄海我专属经济区和南海北部湾海上边界和部分争议海域实施不定期的巡航,加强监管和监视。对非法进入我专属经济区进行调查活动的美海军电子情报侦察船“MARYSEARS”(玛丽.西尔斯号)和美海军海洋调查船“JOHNMCDONNELL”(约翰.麦科唐纳号)进行了监视、驱离;对进行侵权作业的美海军双体水声监听船“LOYAL”(忠诚号)实施了为时2小时的海空联合监视和后续7天的海上跟踪监视,向其严正表明了我国政府的立场。
对经我国政府批准进入我管辖海域进行海底光缆铺设及维修作业的日、韩、巴拿马等3国4艘次作业船舶,实施严格的船位监管,接收并处理船位和活动情况报告38份。
8月16日在苏岩礁以南10海里处对发现的韩国租用的挪威“POLARDUKE”物探作业船队进行了监视;中国海监飞机对苏岩礁韩国海洋观测平台实施了巡航监视5架次,多次发现韩海岸警备队巡逻飞机、韩海警巡逻艇在该海域活动。
摘自:中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