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夫妻。2001年,甲乙购买商品房一套,因为他们不符合按揭贷款条件,于是以丙的名义购买。当然,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手续都是以丙的名义办理的,房屋首付及贷款的偿还都是乙交的。2008年,甲乙将还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屋卖给了丁。因房产证没法办,双方只付清了购房款。2009年,甲乙闹离婚。甲丙合谋,丙说房产是他的。现贷款已由乙还清,所有还贷手续等都在乙处。现丙欲办理房产证。乙该如何处理?如果起诉要回房产的话,诉讼请求该如何写?
如认为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必须先行诉讼确认房产的所有权,后如确权成功,可另诉讼离婚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