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济南表姐冯立新从2008年8月份就介绍让我做世界通流媒体软件这个项目,当时我刚和公司打完官司,也没有心情做事,就在家养病休息了一年,经过她一年的介绍还有媒体的宣传报道。考虑到为了孩子上学,不能老在家闲着。就和朋友商量打算合伙投资14万做二级代理,并去工商局注册了营业执照。
2009年6月18日,她和济南世界通通币申购中心刘向群总经理到我家,在网上递交电子申请。当时5万元银行存折6月30日才到期,只拿走了9万元,答应先借给5万元。告诉我说:"回济南后把款汇给世界通总公司,让世界通公司给我开通帐户。"她和刘向群中午都没顾得和我吃饭,从银行拿钱开车一溜烟走后,我就有种不祥预感,担心别让他们给骗了。果不然,第二天打电话说:“申请资料介绍人要更换,换介绍人这样对我以后开拓市场有帮助。”这一改资料就把我的证件和营业执照都改成了假的。在2009年6月23日下午在激活世界通公司流媒体软件卡号时,突然,有100张卡号被盗,我赶紧给世界通公司发出了紧急求助。从世界通网站公司公告得知被盗通币流向社会。为此,我的合作人当时就要求撤资退出。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把我的邮箱地址和所有账号都交给济南公司由他们来处理,他们要求我一个月支付给世界通济南公司点击广告费用10%的佣金。
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7月1日镇江公安局查封了世界通总公司的银行账号和网站,后台至今不能开通。济南公司刘向群还要追债问我要5万元。我该如何处理?
从你的了陈述看,你是被人欺骗参加了非法经营活动。非法经营活动被文化活动取缔后,你受到的经济损失,可以找使你受骗的人赔偿。这显然不是你欠他的钱,而他拿走你的钱你有权利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