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国外舆论指出,中国对待国际救灾援助的态度依然显得保守。中国似乎仍在强调自力更生的基本原则,并有意压低受灾程度和国际援助的重要性,而且限制了求援范围,只希望联合国救灾署向灾难最为严重的湖北和河北提供援助。事实上,遭遇旱灾影响的至少还有以下六个省区:辽宁、山西、陕西、宁夏、甘肃和内蒙古,而安徽遭到的洪灾也不比湖北轻多少。此外,中国求援的渠道也十分单一,各国和国际组织给中国的救灾物资都必须通过联合国救灾署。
在这一时期,中国对待国际救灾援助的政策显得非常被动。虽然中国愿意告知外界自己的受灾情况,也愿意接受一定程度的援助,但并没有主动要求国际救灾援助。同样是在1981年,1月24日四川省道孚县甘孜藏族自治州发生6.9级地震,高寒地区的灾民急需援助。据中国红十字会联络部部长王小华回忆:“当时的国际红十字联合会主动电传中国,问是否需要援助,需要什么援助。因为是第一次,我们只提出要十几顶帐篷,这是我们第一次接受自然灾害方面的援助,还是别人主动问起来,我们才接受。”
不过,相比唐山大地震后坚决拒绝援助的态度而言,1980~1981年中国对国际救灾援助的态度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从完全拒绝走向有限、被动地接受,已经体现出中国的巨大进步。这一转变充分说明,中国已经开始考虑国际合作问题和援助带来的实际利益问题,政治激情和精神力量已经不是影响对外援政策的主要因素了。人们开始明白:自然灾害是一种自然现象,与社会制度无关。中国不能只尽义务不要权利,应该享有接受援助的权利。现在看,这一步尽管幅度不大,而且此后还出现过犹豫反复,但它毕竟奠定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对国际救灾援助政策的大方向。
1987~1988:本已开启的受援之门似乎又趋关闭,受援立场出现反复。大兴安岭山火“烧掉”了我们对国际救灾援助的最后一点顾虑,中国第一次主动向国际社会提出受援请求。
1981年秋,长江上游发生大水灾,四川138个县受灾。此时中国又紧缩了接收国际救灾援助的口径,将接受救灾外援的方针改变为:不主动提出和要求援助,对方主动提供援助又不附加先决条件,可以接受;灾情由新华社适当报道,所提供资料以新华社公开报道为准。相比早些时候接受联合国救灾署和国际红十字会的救灾援助,这一政策减少了中国接受国际救灾援助的可能性和规模。因此,从1981年底到1987年夏,中国接受救灾外援的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本已开放的受援之门,似乎又出现了关闭的趋向。
然而,接受国际救灾援助毕竟是一件利己利人的事。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一国遭遇天灾,不仅意味着这个国家的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侵害,而且会对国际经济发展有所影响。故国际救灾援助不仅有助于消弭受灾国的自然灾害和重建家园,而且使其他国家(特别是与受灾国有经济联系的国家)的经济发展间接受益。因此,尽管中国对待国际救灾援助的立场有所反复,但国际社会基于人道主义和经济发展的考虑,仍然多次积极主动地向中国伸出援手。联合国救灾署多次要求同中国交流灾害和救灾工作情报,并表示愿意在救灾援助方面给予合作。与此同时,中国每遇较大灾害,一些友好国家也通过中国驻外使馆询问灾情和了解中国对接受救灾援助的意向。在这些交往中,中国往往显得非常被动。直到1987年,震惊中外的大兴安岭火灾使接受国际救灾援助的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北麓漠河境内林区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大火从5月6日起燃烧,到6月4日全部扑灭,历时整整一个月,着火面积101万公顷。大火烧毁了3个林业局址、9处林场、4个半贮木场,烧毁存材95.5万立方米、设备2488台、粮食650万公斤、桥涵67座、铁路9.2公里、通讯线路483公里、房屋61.4万平方米,5万多人无家可归,200多人死亡,200多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人民币。大兴安岭森林资源的1/19从地球上永远消失。这场大火改变了大兴安岭森林面积居中国之首的历史地位,成为建国以来毁林面积最大、伤亡最多、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特大灾难。
面对灾情,中国红十字会首次向国际社会提出受援请求。中国政府不仅主动要求和接受援助,而且成立了统筹国外援助工作小组统一领导接收捐赠工作。国际社会对大兴安岭火灾给予很大关注。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发来了慰问电,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捐赠救灾资金、器材、药品和食品。
向灾区捐赠的国际组织和国家包括:联邦德国、日本、加拿大、英国、意大利、新西兰、澳大利亚、捷克斯洛伐克、法国、美国、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救灾协调专员办事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共同体委员会。民主德国、联邦德国、美国、日本、瑞典、挪威、英国、芬兰、意大利、苏联、法国等国家的红十字会,一些驻华使馆、外国企业驻京办事处、外国专家等都提供了物资和资金援助。据统计,国际社会共援助大兴安岭生产工具7995台(件)、药品13630箱(盒)、食品584544件(箱)、生活用品59362箱(件)、现金702903.79美元。截至1987年年底,国际救灾援助总物资折合现金4134408美元(不包括援助在途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