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虎胆》阿兰(王晓棠 饰)
所谓“特务”,本是一个中性词,即“特殊任务”之意。1927年国民党清党、国共处于尖锐敌对状态后,周恩来在上海主持中共中央军委工作,曾在军委成立“特务工作科”(简称“特科”)。可见,在我们的话语体系里,“特务”最初并不单指“敌方”执行特殊工作的人员,己方负有特殊使命者,也可称“特务”。可是后来,在我们的话语体系里,“特务”变成了一个贬义词,专指“敌方”执行特殊任务的人员,至于自己这一面担负同样性质的工作者,则称侦察员。在五六十年代的“红色电影”中,有“敌方”的特务形象,也有“我方”的侦察员形象。“敌方”的特务往往是女性,以致女特务能组成一种人物画廊。而“我方”的侦察员,则往往是男性。说得更直白些,在这些电影中,“敌方”往往派遣青年女性潜入“我方”执行特务任务,而“我方”潜入“敌方”执行特务任务者,则总是青年男性。其实,不单是电影,在那时期的小说中,情形也是如此。与其说这有现实生活做依据,毋宁说是某种微妙的心理意识使然。不仅五六十年代公开发表出版的作品中,有这种“敌女我男”的模式,“文革”期间属于非法的手抄本小说,也总是严守这一不成文的规范。有人曾指出过这一现象:“从革命者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来讲,无论是革命年代的地下党,还是和平时期的公安侦察员(正方的符号代表),为完成艰巨任务,均可凭借谈恋爱的手段打入敌人心脏(反方的符号代表),但主人翁必须是男的且不能与反方的女特务或罪犯发生实质性的性关系,而反方则往往是用放荡野性的女色勾引男革命家或公安人员,且被诱惑一方都会巧妙躲避或严词拒绝而过美色关,否则,一旦沾染女色,不是变节投敌就是死亡,而女革命家或侦察员绝不能施用美人计这一手段,此症结直到现在所能见到的文字或文学作品中概莫能外。”(周京力:《长在疮疤上的树》,见《暗流》,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4月版第24页。) “红色文艺”表现的当然是“红色道德”。在这种“红色道德”的支配下,便出现这种情况:“敌方”可对“我方”大施其美女计,但决不可对“我方”施以美男计;“我方”可对“敌方”施以美男计,但决不可对“敌方”施行美女计。这种“红色道德”显然并不令人陌生。“敌方”对“我方”施行美女计,其结果当然是徒劳,从“敌方”的立场来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从“我方”的立场来说,则是不但挫败了“敌方”的阴谋诡计,还多少占了些便宜。“我方”对“敌方”施行美男计,其结果当然是卓有成效的,是以大胜告终的,从“敌方”的立场来说,仍然是双倍的损失,而从“我方”立场来说,则是双倍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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