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朋友说家庭主妇报两月前转载了我的一篇几千字文章(去年在时尚女报上发表过),署名是我本人,但转载前后该报都没通知我,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
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
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
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
当依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
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这个事情,可以要求报社给你赔礼道歉,并支付稿酬和你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但想要到更多的赔偿,可能性不大。
你可以直接给它发函,要求报社做出解释,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将由你的委托律师直接跟他谈,看看他的态度。
如果乖乖给钱就算了。
作者没有明确声明不允许转载的,报刊杂志是可以转载文章的,但不能侵犯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报刊杂志转载文章应当按照不低于国家版权管理部门出台的稿酬规定支付稿酬。
楼主,报刊杂志享有在未经原著作权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对已发表作品的转载使用权【属于“法定许可”】,除非楼主在最初发表时已经明确表明不允许转载的除外。但应向原著作权人支付相应稿酬。楼主可直接向转载的杂志去挂号信询问,并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
第三十二条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