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经过上述改进后,飞机的重量明显增加,发动机也就需要“另觅高人”。洛克希德选中的是普拉特-惠特尼按照许可证生产的罗尔斯-罗伊斯“泰”(Tay),即 J48
加力涡喷发动机(加力推力 8,750 磅)。为了适应新型发动机,进气道和后机身也做了相应的修改。

F-94C
的火箭发射器安装在一架 P-80A 的机鼻中进行测试
美国空军心中一直惦记着 F-86D“佩刀”和 F-89“蝎子”,选择 F-94A
就已经是权宜之计了,对 L-188 就更是兴趣索然,但还是给它分配了一个编号,而且是一个全新的编号:F-97。也许空军觉得这不过就是确认 L-188 对
F-94 做了重大修改而已。但洛克希德对这个项目却很看好,还自行出资用 L-188 的机翼和 F-94B
的机身组装了一架验证机(没有安装武器和火控系统;民用登记号 N94C)。因为当时 J48
还没能投入使用,验证机就装了一台从英国进口的不带加力燃烧室的“泰”发动机。1950 年 1 月 19 日,勒维耶驾驶 N94C
进行了首次飞行。洛克希德的投资没有白费,验证机的表现最终打动了空军,促使后者 1950 年 2 月出资买下了这架原型机,并改称它为 YF-97(序列号
50-955)。空军另外还订购了一架安装全部武器和火控系统的 YF-97 原型机(序列号 50-877)和 180 架生产型 F-97A(公司编号“型号
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