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纠纷实用法律手册系列7:医疗纠纷实用法律手册

分類: 图书,法律,大众法律知识读物,医疗,
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3-1字数:版次: 1页数: 382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802267831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编排合理,收录全面,内容实用,难点详解。
文本标准:收录国家机关颁布的常用有效法律文件。案例典例:首选与纠纷相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疑难问题:列举法律应用中疑难问题并予以准确解答。常用文书:选取纠纷解决中涉及的常用法律文书,部分标注填写说明。
内容简介
本书是常见纠纷实用法律手册系列之一,除了收录纠纷解决常用的最新法律依据外,还精选了与纠纷相配套的典型案例、疑难问题、常用文书和实用附录等实务内容,是您了解法律进而解决纠纷的最佳帮手。
本套丛书专为常见生活纠纷的有效解决精心编辑。随着社会法制观念的深入,人们愈发认识到生活中的纠纷需要在法律层面上依托法律文件来解决。但是纯粹的法律文件因其专业性又使得读者不易理想和适用。为了帮助读者更准确理解法律、更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我们组织有关实务部门法律专业人士编辑出版了此套《常见纠纷实用法律手册系列》丛书。丛书共为二十册,每册除了收录纠纷解决常用的有效法律依据外,还精选了与纠纷相配套的典型案例、疑难问题和常用文书、实用附录等实务内容,是您理解法律进而解决纠纷的最佳帮手。本书特点如下:
【编排合理】本书按纠纷中可能遇到的情形设计分类目录,并在每类中按法律文件的重要程度排列先后顺序。读者朋友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快速查找所需法律信息。
【收录全面】本书除了收录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之外,还收录了部分对法律文件理解适用的解释性批复和复函及地方性文件,读者可以更加全面地理解掌握法律规定。
【内容实用】本书选取一些典型塞例、疑壅问题和常用文书:希望能为读者提供更为使用,更宽角度的纠纷解决信息,本书还根据法律条款的实用性和重要程度,把与部分条款紧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条文适用解释或以关联规定或以脚注的形式展现。读者朋友可以在通读法条的同时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应用知识。
另外,为了进一步方便读者使用,在书后还收录如维权部门联系方式、赔偿计算公式、相关数据速查等其他实用信息。
目录
一、综 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4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2006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
典型案例
1.白某某诉青海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2.马某某诉鞍山市铁东区服务公司梦真美容院美容损害赔偿纠纷案
疑难问题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生效之前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如何处理?
2.按照如何认识和处理“医疗差错”?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此,应当如何解释?
二、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7月31日)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2002年7月3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 (2002年8月2日)
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2062年8月2日)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2005年1月21日)
关于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鉴 定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03年6月5日)
……
三、医疗纠纷赔偿
四、医疗机构与医师管理
五、医疗工作规范
六、药品、血液制品使用与管理
实用附录
书摘插图
一、综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2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公布
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三章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四章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