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法制年度报告(2007)
分類: 图书,经济,经济法 ,其他法律法规,
作者: 杨华柏主编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6-1字数: 572000版次: 1页数: 560印刷时间: 2008/06/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0368461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2007年是深人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中国保险业全面落实国务院 23号文件和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非常重要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保险业置身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改革开放,开拓创新,加快发展,防范风险,充分发挥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与作用,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在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做大做强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保险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要充分发挥行业在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中的作用,要有效解决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就必须坚持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离开法治,保险业将难以有效运行,和谐稳定的市场秩序将难以维护,防范化解行业风险将难以保证。实践证明,加强改进保险法治建设,构建规范、完善的法治环境,对于促进保险业稳健、持续、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录
重点关注
促进发展支持创新防范风险注重维权——中国保险业五年立法工作回顾与评述
2007年度中国保险业法制十大事件
第一篇21107年度保险法制综述
法律法规概述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概述
2008年法律法规展望
第二篇保险监管规章评述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立法解读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立法解读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立法解读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立法解读
第三篇行政执法概述
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改善保险监管
结合保险监管实际,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切实防治监管法律风险——四川保监局推进依法监管工作经验
结合保险监管实际,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水平——深圳保监局贯彻《行政许可法》体会
以人为本探索创新注重实效严格监管——江苏保监局对高管人员监管方式的实践与思考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处罚——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工作经验
中国保监会2007年度行政复议统计分析报告
中国保监会系统2007年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篇行业合规建设
中国保监会“保险合规工作培训交流会”会议综述
合规相关概念辨析
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合规理念深入人心合规管理全面渗入——平安集团合规管理经验分享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情况
寿险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之探索——泰康人寿合规管理建设经验分享
第五篇案例评析
试论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若干问题——对一起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纠纷案件的解析
畏罪自杀是否属于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的死亡
弃权和禁止反言在保险案例中的具体运用邹志洪
首起运用合理期待原则判决被保险人胜诉的案件
“业务员代签单”引发保险拒赔诉讼——析一起保险公司如何履行“明确说明”义务案
阳某保险诈骗案
陈某申请某保监局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案
樊某诉某保监局行政不作为案
鲁某诉保监会行政不作为案
第六篇热点问题研究
中国保险立法体例研究李祝用
保险合同法的不足与完善概论
论我国强制保险立法的完善
保险合同性质新论李祝用
谈判能力研究——以被保险人谈判能力为中心
论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
论保险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责任保险合同中故意行为除外责任条款适用的中美法律比较
论《道交法》第76条关于交强险实施无过失责任规定的弊端及其完善
交强险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交强险无责赔偿方式的法理探析
还贷保险研究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有关问题的法律思考李祥俊谢瑾
政策性保险业务法律问题初探
我国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并购融资渠道的法律困境与出路
论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意义和措施
中国律师从事保险诉讼的现状及思考詹 昊
保险监管核心原则之消费者保护机制研究李艳王伟
保险公司理赔监管法律问题探析
建立我国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地下保单现象及其法律规制初探
我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现状研究及对策分析
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反思现行保险营销员管理
中国保险业的反垄断法规制初探…毛大春
行政非诉执行有关法律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以浙江保监局首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为例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其对保险监管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影响
书摘插图
重点关注
促进发展 支持创新 防范风险 注重维权——中国保险业五年立法工作回顾与评述
中国保监会法规部
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保监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23号文件,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防范风险为生命线,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根本目的,着力构建中国特色保险法律体系,不断加强、改进保险立法工作,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上进行了积极实践,为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中国特色保险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中国特色保险法律体系,是以保险法为核心,保险行政法规和规章为主干,由保险法、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三个层次规范构成的有机统一体。五年来,中国保监会高度关注法制环境的建设,积极推进保险立法工作,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大批推进保险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监管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目前,以保险法为核心,2部行政法规和37部行政规章为主体的中国特色保险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为夯实行业发展基础,促进保险业稳健、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规范、完善的法制发展环境。
(一)保险法
在2002年对《保险法》进行第一次修改的基础上,启动了对《保险法》的第二次修订工作。中国保监会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将《保险法》修改草案于2004年上报国务院。经国务字法制办依照法定程序征求意见和审查,目前就所有修改中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将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保险法》的修订已成为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预备立法项目之一。
(二)保险行政法规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地。《条例》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中关于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和道路交通社会求助基金制度的具体要求,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措施。《条例》明确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各项原则、保险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及监管管理机构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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