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修订本)(成人高等法学教育通用教材)
分類: 图书,法律,成教/职教/培训教材,
作者: 李化德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9-1字数:版次: 2页数: 320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6201916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作为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教材,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实体法律和《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律的规定,以及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各类法律文书制作的格式、要求和修订意见,借鉴了法律文书写作领域部分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融进了作者长期从事法律文书教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心得体会,既注重探索和阐述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理论和一般规律,注意其内容的科学性、新颖性、系统性和相对稳定性,又注重与法律活动实践的结合,使其具有较为丰富的内涵。
由于法律文书种类繁多,以本教材的容量不可能逐一论及。为适应成人高等教育的需要,同时体现法律文书写作极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本书紧密结合司法实践活动对法律文书制作的要求和法律文书特有的格式规范,重点讲述了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检察机关法律文书、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监狱执法文书、劳动教养机关执法文书、公证机关公证文书、仲裁机构仲裁文书、律师事务文书、笔录类文书、书状类文书以及法庭辩论文书等近百种主要文书的写作方法,力求行文简明,篇幅短小。在主要文种之后,通常附有具有一定典型性的例文,以便读者对照学习,并为教师的讲授留下一定的空间。本次修改时,在各章开头都提示性地写明了“学习目的与要求”,明确了需要读者重点理解和掌握的主要内容,章末设置了若干思考题,供读者练习,以方便其对本章要点的学习、理解和运用。
目录
第一章法律文书概述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涵义及特征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法律文书的种类及作用
第四节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法律文书的语言规范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语言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主要表达方法
第三章法律文书的制作与处理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格式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结构及写法
第三节法律文书处理工作
第四章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
第一节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概述
第二节受案、立案文书
第三节强制措施和通缉类文书
第四节案件终结类文书
第五节补充侦查和复议、复核文书
第六节公安机关其他刑事法律文书
第五章检察机关法律文书
第一节检察机关法律文书概述
第二节立案文书
第三节侦查法律文书
笫四节公诉法律文书
第六章人民法院诉讼文书
第一节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概述
第二节案件审理报告
第三节刑事案件裁判文书
第四节 民事案件裁判文书
第五节行政案件裁判文书
第七章监狱执法文书
第一节 监狱执法文书概述
第二节登记表、鉴定表
第三节报告表
第四节审批表
第五节执法通知书
第六节证明书
第七节建议书、意见书
第八章公证机关公证文书
第一节公证机关公证文书概述
第二节公证书
第三节其他公证文书
第九章劳动教养机关执法文书
第一节劳动教养机关执法文书概述
第二节劳动教养执法文书的写作
第十章仲裁机构仲裁文书
第一节仲裁机构仲裁文书概述,
第二节国内仲裁文书
第十一章律师事务文书
第一节律师事务文书概述
第二节律师代书
第三节律师自书
第十二章笔录类文书
第十三章书状类文书
第十四章法庭辩论文书
书摘插图
第一章法律文书概述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涵义及特征
一、法律文书的涵义
法律文书是参与法律活动的主体——国家机关、法人和公民在处理各项法律事务中,为规范行为、实现权利、履行义务或行使职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作和使用的
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书面表述材料的总称。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涵义:
(一)法律文书制作的主体是法定的机关、法定的组织和公民
所谓法律律行为主体,是指实施法律行为的机关、团体、单位或者个人。法定的机关是指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民法院、行使国家检察权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所属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预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劳动教养部门以及国家公证机关仲裁机构。法定的组织和公民是指在处理各项法律事务中,按照法律规定有权参与的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和作为诉讼当事人的公民。
(二)法律文书是实施具体法律行为的标志
法律文书是法律行为主体为规范行为、实现权利、履行义务或行使职权而采取具体行为的文字表述形式,其内容是法律规定的机关、法人和公民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活动中的法律行为和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处理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例如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活动,双方为此签署一份授权委托书,这份法律文书即成为当事人行使委托权和律师行使诉讼权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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