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常用法律法规选编(2007年版)
分類: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法律类教辅,
作者: 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
出 版 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9-1字数:版次: 1页数: 674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6202163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作为工具用书,既可以满足学生日常学习之用,也可以作为司法考试的备考图书,适用于广大学生及法律工作者。
本书对于学习法律的而言,法条的理解和识记无疑是相当重要的。本书的特点是:一,实现了法条的多元化功能,
学生在查阅法条之时,可以全面掌握法条背后的知识点,二,实现了与司法考试的结合。本书作为工具用书,
可以满足学生日常学习之用,也可以作为司法考试的备考图书,适用于广大学生及法律工作者。
目录
宪法、行政法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信访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
刑事法律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民商经济法篇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篇
司法实务篇
书摘插图
宪法、行政法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序 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